机场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
保良北(山下)安置区
安置房交付公告
机场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区安置房业主:
机场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区房屋已取得《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现定于2026年2月完成交付统一装修的安置房。为保证交付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对象
已摇取机场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区且交付标准为统一装修的安置房业主。
二、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及缴纳认购房款
(一)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月6日
(二)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地点
山下村征拆驻点(山下村委东侧卫生站后面)
(三)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携带资料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如有)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摇珠定房活动房号确认书》
5、结算银行卡储蓄卡(一类卡)
6、《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回购房款缴纳时间
自签订回购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
三、安置房交付
(一)安置房交付时间及地点
1.正式交付日期:2026年2月28日
2.交付方式: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足额支付安置房回购款并经本府确认后,于2026年2月28日前凭支付凭证到本府指定地点领取安置房钥匙。为保障现场秩序,原则上业主陪同参加人员不超1人。
3.交付地点:安置区综合楼56栋办理安置房交付手续。物业服务中心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安置房交付携带资料
1、《安置房回购协议》
2、《摇珠定房活动房号确认书》
3、身份证件原件
4、安置房回购款支付凭证
5、《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补贴发放事项
逾期未办理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或未办理安置房交付手续的,视为安置房交付。临时过渡用房补贴、老人安置补助、小学生交通补贴支付至2026年2月28日,从2026年3月1日起,临时过渡用房补贴、老人安置补助、小学生交通补贴分别按已交付的安置房面积占安置房面积的总和比例进行扣减或停发。
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来源:花东镇人民政府
编辑:花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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