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未成年人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人群,甚至有初中生滥用。有的青少年滥用成瘾后,又被人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以贩养吸,从滥用者沦为犯罪者。”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在介绍近三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时表示,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对新型毒品特别是麻精药品滥用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及从众心理,容易受到误导、诱惑而滥用新型毒品。
刘为波表示,当前毒品案件的一个特点是涉案物质隐蔽性强、伪装性强。新型毒品形态多样,花样不断翻新,突破了传统毒品的晶体、粉末、片剂形态,多被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咔哇酒、神仙水等饮品以及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既增加了打击难度,也容易迷惑青少年。
此外,“笑气”、丁烷、替来他明及部分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也不容忽视。据介绍,近三年缴获的涉案“笑气”数量大幅上升,滥用人员中青少年占比较大。刘为波举例说,如“笑气”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早在2015年就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长期或过量滥用会导致神经损伤,出现肢体瘫痪、精神失常等症状,甚至死亡。近年来,不法分子为逃避法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滥用“笑气”等未列管物质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禁毒工作成效和平安中国建设的一大隐患,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
刘为波表示,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依法惩治、精准施策,积极破解“笑气”治理难题,一方面精准适用法律,用足用好相关规定,对加工、贩卖目前尚未列管物质行为,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惩处,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对于涉“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虽然不作为毒品犯罪处理,但是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以此表明“未列管不代表不该管不能管”的严正立场。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惩治次生犯罪,严管严控衍生风险,对于利用“笑气”、替来他明等实施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犯罪的,以及吸食“笑气”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从严处罚,切实加大对涉“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犯罪的惩治力度,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等方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揭露“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造成的严重危害,让广大青少年清醒认识到,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同样会毁灭人生。同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促推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笑气”的管控,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列管评估,推动“笑气”等成瘾性物质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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