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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12月31日,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1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大数据中心开展“巡审联动”;对全县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开展工作质效专项巡察;与市委巡察联动,对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8个县直部门(单位)及2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巡察,对5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2026年1月26日至29日,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

反馈指出,从巡察情况看,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职能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有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得不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仍有弱项;有的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有的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推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责任感抓实巡察整改,确保问题改到底、改到位,努力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行动上。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严抓整改,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分工,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认真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真改实改,坚持“点上改”与“面上治”相统一,“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形成监督有力、整改有效、治理完善的良性循环,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对待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反思、主动认领,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力促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以整改求突破、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对本轮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在反馈后3个月内向县纪委监委机关报告,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同时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