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鹿邑的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本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的惠民工程,如今却因72万余元工程款拖欠四年,沦为压垮施工企业的“烂账”。
项目总投资161万元,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中标后按约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且
质保期早已届满,鹿邑县农业农村局仅支付80余万元,剩余欠款以“财政无钱”推诿,而这笔资金并非地方自筹,是专款专用的上级涉农资金,去向成谜的背后,是基层专项资金监管的全面失守。
2021年3月,企业与当地农业农村局签订的合同,对付款节点有明确约定,设备进场、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各对应比例付款,这既是契约约定,更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制度要求。企业恪守约定完成全部施工,项目落地后切实解决了当地农田灌溉难题,可主管部门在初期付款后便止步,四年间企业多次登门催要,始终未得到明确付款答复,“财政无钱”的托词,显然与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相悖,外界不得不质疑这笔资金是否被截留、挤占或挪用。
涉农专项资金是农业发展的“救命钱”,《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此类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任何违规操作。鹿邑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无视制度规定和合同契约,长期拖欠工程款,不仅让施工企业陷入资金流承压的经营困境,更牵扯出农民工讨薪难题,让惠民工程的初衷彻底落空。
这起拖欠事件,暴露出基层专项资金管理的三重深层问题:一是资金统筹失范,部分基层单位将上级专款纳入地方财政“大池子”,挪用弥补其他缺口,让专款失去专属属性;二是监管链条断裂,从资金下拨到项目验收,缺乏全流程跟踪审计,违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三是问责机制疲软,对专项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多以“整改”代替追责,违规成本极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年关将至,企业和农民工的讨薪诉求,不仅是要回72万余元欠款,更是对基层治理公信力的拷问,涉农专项资金姓“专”,更姓“民”,唯有守住专款专用的制度底线,织密全流程监管网络,强化违规行为追责问责,让每一笔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避免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时遭遇“中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