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陕西省启动独生子女奖励年审工作,关乎千万独生子女父母切身利益。以下结合最新政策,详解奖励待遇、发放标准、申领流程及年审要求,助力大家享受政策红利。
一、全省统一:独生子女父母核心奖励政策
陕西省独生子女奖励实行“省级统筹、地方细化”原则,以下为全省统一核心政策,适用于全省符合条件家庭。
(一)奖励发放标准(2026年最新)
- 独生子女保健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各地可微调但不低于省级标准。
- 城乡居民奖励扶助金
- 农村:独女户父母55周岁起、独男户和双女户父母60周岁起,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60周岁、女55周岁起,专项补助金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二)申领核心条件
- 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陕西省内;
- 2016年1月1日前,终身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 符合对应奖励项目的年龄要求。
(三)申领所需材料
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 全家户口本(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需补充居住证明);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 夫妻结婚证(婚姻变动需补充相关证明);
- 财政惠民一卡通复印件;
- 城镇无业、灵活就业人员需额外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四)全省统一申领流程
- 提交申请: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代办,其他居民向户籍或居住地村(居)委会申请;
- 审核公示: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复审,公示不少于7天;
- 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通过惠民一卡通按月或按年发放,可在陕西政务服务网查询。
二、2026年独生子女奖励年审指南(以安康市汉滨区为例)
未按要求完成年审将暂停发放奖励资金,以下为汉滨区政策示例(各地细则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一)汉滨区细化奖励标准(较省级政策补充)
- 城乡居民奖励扶助金:农村标准与省级一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20元;
- 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以上)家庭父母49周岁起每人每月4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户,父母49周岁起每人每月590元,60周岁后提高至1000元;
-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30元/户,发放至子女18周岁;
- 医保缴费补助: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补助40元。
(二)汉滨区申报与年审要求
- 申报材料:在省级材料基础上,伤残家庭补残疾证、死亡家庭补死亡证明,所有对象额外提供陕西信合账号;
-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逾期不补报;
- 年审要求:2026年前已享受奖励对象,需通过“华通智慧服务”微信小程序完成人脸认证,未认证停发资金;
- 办理渠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申报年审,其他居民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三、陕西省独生子女群体基本现状
陕西省常住人口约3952万人,独生子女率23.2%,群体规模超917万人。当前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5.68%,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压力突出,奖励政策及年审工作是缓解养老压力、传递民生温度的重要举措。
提醒广大独生子女父母,密切关注户籍所在地政策细则,及时准备材料、完成申报及年审。
材料补办、政策咨询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或拨打当地计生部门电话获取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