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十四五”期间,地方立法质量稳步提升,有力推动四川改革发展。具体而言,四川省加强立法工作的举措和成效是怎样的?“十五五”时期,还有怎样的打算?
2月1日,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介绍,“十四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33件次,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31件次。
过去五年期间,在聚焦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守牢安全底线等方面,我省加强立法工作呈现诸多亮点举措和成效。
例如,聚焦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省人大常委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了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等7件立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制定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宜宾三江新区等条例,助力深化新区开发区综合改革。
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食品安全、职业教育、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爱国卫生健康与促进、电梯安全等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条例。同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期待,于2025年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婚假、生育假、护理假,助力千万家庭“生得起、养得好”。
聚焦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三星堆遗址保护、古籍保护利用、川剧保护传承、促进川菜发展等条例,创下了多个国内或省级的“首次”“首部”。如,2021年7月1日党的百年华诞之际,《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于当天正式施行,首次以省级立法形式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写入法条。今年1月1日,《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聚焦守牢安全底线,川陕甘三省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为主题的省际协同立法,有助于全面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原真性、完整性保护水平。
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先后建立44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川设立3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
“十五五”时期,在加强立法工作方面,四川还有怎样的打算?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加强立法,如2026年,将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蜀道保护、网络安全等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