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五个裁量阶次,联合发布一批规范涉企执法裁量权行使典型案例。

该批案例共12个,涵盖反不正当竞争、价格、食品安全、广告、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侵权等执法领域,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标准全面衔接,促进行政执法宽严相济、过罚相当。

此前,为完善制度供给,沪苏浙皖4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新修订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的认定标准和执法尺度,以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从重处罚案例中,“某制药公司商业贿赂从重处罚案”入选。

据介绍,某制药公司为涉案药品地氯雷他定胶囊的生产厂家,为了维持涉案药品在杭州桐庐县某医院的销量,委托庄某进行推广,与该医院工作人员王某约定:由王某负责涉案药品在医院的持续采购,并向王某支付回扣。

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14日期间,通过王某运作,该医院共计采购涉案药品2万余盒,采购金额120余万元。王某收到涉案药品回扣款共计58万余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案件调查过程中,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四次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提供涉案药品的成本核算表、利润统计表等相关财务数据材料,并派专人赴广东省当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但其均不予提供,导致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严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有关文件关于从重处罚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商业贿赂的时间、次数和金额等因素,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处罚款24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支持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本案中王某犯受贿罪已被判刑。

在不予处罚案例中,“某饭店未取得许可销售凉菜不予处罚案”位列其中。

2025年2月,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反映某饭店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销售凉菜。经查,当事人在其店内现场经营拼盘凉菜、熟制牛肉凉面两款凉菜,在某平台网店经营牛肉凉面一款凉菜,构成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且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入网经营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该案中,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其经营场所条件满足经营素食凉菜的要求,案发后主动改正并依法取得变更许可,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等规定,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

入选不予处罚案例的,还有“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予处罚案”。

2025年3月,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一款海带零食超过保质期。经查,除举报人购买的1包涉案超期食品外,还剩2包在货架上销售。截至案发,涉案超期食品货值金额15元,违法获利1.5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货值金额较小,危害后果轻微,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销毁涉案食品,符合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案后,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当事人完善商品盘点和记录制度,防止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澎湃新闻记者 徐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