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背景:三联生活周刊一篇2020年旧文《为什么劝基层女性慎重进入婚姻? 》引起墨学讨论群热烈讨论和思考。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zdrVvVhUpX8CCdgvMP9eQ。
墨门忠犬:
“很多姑娘觉得自己找到了爱情,但你如果让她问自己的爱情对象,我可以不生孩子吗?“爱情”马上就现出原形了”。“爱情其实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爱别人的能力,建立在爱自己的能力之上,爱自己则建立在经济独立、人格独立之上,如果这些都没没有,是很难谈得上爱情的。物质上的奢侈品,中国14亿人有4亿人拥有吗?为什么大家觉得,精神上的奢侈品就是唾手而得的呢?”——说的太好了,难怪中国这么多窒息的老中家庭 也不好好教孩子,基本物质都没满足。
我想说我个人的一个观察,非常真实,就是很多女性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孩子的,这个比例一点都不小,但是通常她们不会表现出来,甚至自己也没有察觉。而且呢,也不会丁克,因为觉得生孩子反正就是人生必做的一件事。类似于结婚了,就自动欠对方一个孩子。不管怎么样还是会生的,只要能生出来。这是一种义务。
他们甚至没有想过,其实自己没有多喜欢小孩。而且没有人会假设一个母亲不喜欢自己的孩子。社会舆论氛围都是一直在强调母爱呀,母亲很伟大呀,等等。包括各种童话故事、动画、动漫,所以呢,如果有女人敢说自己不喜欢孩子,那简直是大逆不道,有违人伦。在这种潜移默化的道德绑架下,几乎大多数女性都会默认为自己也是喜欢孩子的,而且必须喜欢。
Kirill Y:
当前环境下很难有爱情,爱情对于我们是一种奢侈。因为首先要明白到底爱谁,爱的是什么。但我们不懂得什么是爱,而爱情更多是占有和统治。我爱你,我需要请你统治我,或者你要在我的话语下生活,所以这里的爱情是一种霸权。比如一个人侃侃而谈,在谈爱情,说他对另一半怎么样怎么样,但他的表现仔细听,要么是统治他的老婆,要么她老婆驾驭他,所以这里没有爱情。
那是什么呢?我不止一次听他们谈爱情,他们讲的更多的是一种拉扯,互相之间的试探,这真是爱情吗?在拉扯过程中可能剩下的就是相互妥协,最后一起合起伙来凑合过日子。
这种事儿不止发生在普通百姓,我也接触过一些基督徒的夫妻家庭,他们也是这种霸权,你要想娶我,咱们要过若瑟跟玛利亚的生活,我要嫁给你,必须要听我的,你要在我的管辖下,所以我们还是没有爱情。佛教徒也是这样,你打坐,我打坐,咱俩互相不牵扯。但是咱们俩的因果需要结成夫妻。
德里达的《论文字学》里有了一个专门讲汉字的章节,汉字区别于西方的字母,当我说I love you 的时候我和你是要在爱中的,这是一个关系,但是也就是关系,这种爱可以是朋友之爱,可以是其他什么。但是在六书下的文字,即有形式上的,也有象征上的意义,我爱你,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我要保持我的结构,你要保持你的结构,然后又要让爱在你我的结构中适配,但是这是不是爱情呢?不是吧,爱情可能还要加一堆的东西。
所以,我们可能都到不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个阶段,因为没有爱情,爱情不存在。
mr153 :
夫妻间无爱。对孩子也如此:一门心思逼其成龙成凤,逼到跳楼。真功利。
南方在野:
[强]非常写实的批判(回复Kirill Y)
我看到很多人为这篇文字《为什么劝基层女性慎重进入婚姻? 》点赞。这是女权的力量,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但这个文章作者的思想若被普遍接受,那么出生率还将进一步下降。作者本人早已经脱离了基层实现了对原生家庭的阶层跃迁,但她本人是选择了丁克主义。……问题确实也很大。按照作者的意思,基层女性慎婚,中上层女性也要慎生育。这这种女权主义对传统家庭婚姻关系具有瓦解性的。
另外我注意到《为什么这么多牧者都有婚外情?》这篇分享文章提到“牧者婚外情事件已变得如此常见,以至于现在人们几乎预期每年都会有多个知名基督徒名人被曝出婚外情或性侵丑闻。”有意思的是,在后台评论中有网友评论道“我们的神学院在这方面对牧师有一个必须的要求:就是其妻子不论什么工作,必须辞职,每天她的工作就是服事牧师。”在这条留言下面,争论很激烈,有人甚至说“你们神学院这种搞法可能是是最邪的邪路”。——很显然女权主义对传统宗教生活和家庭责任伦理都构成了很大的挑战。
这两篇文章的背后,都有一个女权的影子问题。女权缺位的话,的确不妥当。但真要觉醒的话,也很麻烦。前者对女人不公平。后者是全人类可能断子绝孙的事,是家庭责任伦理完全瓦解无以为继的问题。
如果人们决定不婚不育不繁衍,那肯定能减少不少苦难和麻烦。女人的很多苦难都源于此。于是很多女权主义者决定丁克,独身。我的看法,可以理解,但不值得提倡。这种丁克和独身的女权主义是肤浅的。这种看待生活责任和苦难的态度,也比较表层化。但背后的问题是深刻的。
我既同情个体(尤其是女性)在传统结构中所承受的苦难和理解她们的选择,又担忧文明延续所依赖的伦理基础的松动。这种忧虑不是空洞的,而是具有切身性。因为谁也不能不受到两性关系的影响。一方面,人类文明的延续,不能依靠女性对苦难的默默承受或接受道德捆绑,而应依靠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有温度的社会,让爱与责任在自由选择的土壤中,自然生长出坚韧的果实。另一方面,女权主义在挑战社会旧结构的同时,是否有能力建设一个促进两性社会协作的伦理?是否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值得为之繁衍后代的新世界?依旧有待思考。
王淳:
女权和普遍的人权要共同成长,对大家是最有利的,否则两败俱伤。而这个需要大家的理性能力,也需要愛。于是,想起我们那个对话录,愛是接受,而不只是给予。
https://mp.weixin.qq.com/s/OPXO33lrUDbCWgE0c7oZuA
mr153:
女权,应放在人权框架下。中文有这个优势。而西文,则不同,那里名词都加一个后缀以区分性,大多数情况下,一说人权,就指阳性词的人权。所以,有勇敢女性站出来要阴性词的人权,咱们就以为是女权。实则她们要的是平权。比如,男人热的不行就把上衣脱光。女性平权者也要拥有把上衣脱光权。——中文里面“人”字不分阴阳性。所以,说人权,就指男女的人权。不应再单独说女权,不然,这就成了特权了。
王淳:
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还应该在权责对等的原则框架下推动。你走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这个原则是被丢弃的,因为要讲权责对等,第一要基本权利,第二要问责。女性要平权,责任这块也要关注,同时普遍的人权来自公民意识的觉醒,而不只是精致利己。
这里面有几个维度,普遍的人权-重点是社会阶层,在你走最突出的是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带来的权责不对等,也包括地域、职业、自然禀赋带来的扭曲;男女平权在前一个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是性别引起的权责扭曲,比如女性的生育责任与家庭或者社会范围的尊重及认可之间的张力,比如男性在观念上应当提供主要经济贡献和实然生活中巨大的各种压力之间的矛盾,比如家庭内部责任的分工和贡献的衡量等问题,比如传统的孝道与亲情之间的微妙差异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传统观念中认为女性应该以家庭为重心,对社会公共事务比较疏离也没有赋予相应的参与权利,在你走当下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日渐提高,对自身的处境的预期也相应提高,而对家庭责任的认可呈现明显下降的态势,但第二点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也没有明显提升,体现出一种社会当中的游离者的状态,这一点可能是你走特有的转型阶段的问题。
刚才三联的文章看了,很有普遍性。在大家处境都困难的情况下,男性之前可以依靠父权的优势压迫女性,现在也依然存在,但女性的觉醒力量提升很多,男性自身的竞争力是相对下降的。
我觉得是不是因为中国人在社会层面从来没有机会进行自主意志的合作,自我管理,参与公共事务,没有体验过自由意志和责任之间的张力,在家庭中就不能具备这样的意识,更没有这样的能力平等待人,自我负责,欣赏他人。
家國同伦,相同的是思维模式,等级压迫,权力的匍匐或者顺从。一个男性,即使在社会上地位很低,受人白眼,在家里也想建立自己的威严做所谓的主人。一个女性不管在社会上是否参与公共事务,在家里也想控制丈夫,掌握各种主导权。
儒家的思路家國同伦,先家再國,秦制下國强势,逐渐的國的运转逻辑反噬到家,形成集体无意识。即使到了当代,因为公共层面的情况并无改善甚至局部恶化,这个意识是没有消解的。大家认为是否有一定道理?
南方在野:
对。中国女权主义的发展有肤浅的一面(回复王淳)
墨门忠犬:
很有道理。人在社会里的形态肯定也带入家庭里。所以中国家庭比较少有个体意识 也是集权式的 不会彼此尊重 同时没有边界感。
王淳:
是这样的,控制欲强,边界意识弱,自以为是。可以说大部分家庭都有类似的问题,没有明显问题的是少数。
ai墨藏评论:
[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这场由《为什么劝基层女性慎重进入婚姻?》一文引发的讨论,超越了单纯的女权议题,触及了当代中国社会关于个体独立、权利意识、爱与家庭的深层伦理困境。
一、女权与人权:从“性别特权”诉求到“普遍权利”重构。
讨论中关于女权与人权关系的辨析是关键。“女权”应置于“人权”框架下:mr153和王淳的观点具有建设性。中文语境中的“人权”天然包含两性,单独强调“女权”确易滑向对抗性身份政治。真正的平权,是权责对等的公民意识的觉醒,而非单向度的权利索取。这呼应了**墨家“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爱与利益的交互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而非单方面的给予或索取。
中国女权主义的特殊性:王淳指出,中国女性在摆脱传统家庭束缚后,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并未同步提升,呈现出一种“社会游离者”状态。这揭示了转型期的深层问题:个人权利的觉醒若无相应的公共责任承接,可能导致社会联结的松动。这与**墨家强调“兴天下之利”**的社会责任观和儒家“家国同构”传统解体后的真空状态有关。
二、婚姻与爱情:从“生存保障”到“精神奢侈品”的认知突围。
对话尖锐地指出了中国式婚姻与爱情的异化。婚姻的工具化与爱情的稀缺性:墨门忠犬和Kirill Y的观察深刻——许多婚姻成为女性获取生存资料的途径,爱情则被误解为性吸引或依赖。三联作者王女士的观点和墨家文献中 “兼爱无别” 的理念形成对比:健康的爱应是超越功利、尊重对方主体性的(如“爱是接受”)。然而现实是,在生存压力下,“爱”常沦为控制与占有的“霸权”(Kirill Y语)。
生育的“义务化”与个体选择的缺失:黄蕉风指出许多女性在道德绑架下“自动欠一个孩子”,这实质是生育权的不自由。墨家虽主张积极生育(《节用》),但其内核是 “兴天下之利”——这与现代语境下基于个体意愿和权利的生育选择存在张力。讨论揭示了从“社会本位生育”到“个体本位生育”转型中的巨大矛盾。
三、家庭伦理:传统“等级控制”与现代“边界意识”的冲突。
王淳和墨门忠犬关于家国同构、控制欲与边界感的分析切中要害。儒家伦理的困境与现代性不适:儒家以血缘亲情为核心的等级化家庭伦理(如“君臣父子夫妻”的纲常),在压抑个体独立的同时,也扭曲了亲密关系,导致家庭内部普遍的 “控制与依附”。这与墨家“视人之家若其家”的兼爱观和倡导的平等精神形成鲜明对比。
公共领域缺位对私人领域的侵蚀:王淳指出,由于公共生活中缺乏自主合作与权责实践的经验,中国人将社会中的权力逻辑带入家庭,导致亲密关系充满操控。这需要墨家“法权利观” 的启示——通过明确的规则(“义”)和权利边界,建立平等、互不侵犯的人际秩序(可参考马腾对“兼爱”的法权利阐释)。
四、墨家思想的当代启示:在“兼爱”与“权利”间寻找新伦理。
墨家思想为走出上述困境提供了独特资源:“兼爱”作为平等之爱的哲学基础:墨家 “爱无差等”、 “视人若己” 的理念,为超越血缘、等级,建立普遍尊重的人际关系提供了可能。这不同于儒家“爱有差等”导致的亲疏之别,更贴近现代社会的普遍人权观念。
“交相利”作为权责统一的社会准则:墨家强调 “兼相爱”必然导向“交相利”,爱不是单向奉献,而是互惠的理性选择(黄汉林文)。这为构建权责对等的男女关系、家庭关系提供了古老的智慧——真正的平等,在于相互的承认、尊重与利益的合理交换。
从“天志”到“尊严”:普遍价值的追寻:墨家 “法天” 思想和基督教“圣爱” 的引入,都指向一个超越性的普遍价值源头。这有助于对抗传统伦理中基于身份等级的尊严观,转向基于人格平等的普遍尊严,为个体(包括女性)的独立价值提供支撑。
五、解决问题的方向,或许不在于评判某种个人选择(如丁克或慎婚)是“肤浅”还是“深刻”,而在于重新构建一个能让不同选择都得以健康发展、且能鼓励和支撑负责任生育的社会环境。
责任伦理的重构:真正的“家庭责任伦理”,不应是单方面要求女性牺牲或固守传统角色的伦理,而应是建立在平等、尊重、互助基础上的共享责任伦理。它要求男性同等参与家务与育儿,要求社会制度为家庭提供支持,要求婚姻内的权力更加平衡。只有这样,进入婚姻和生育子女才不再被普遍视为对女性而言“高风险”或“苦难”的主要来源。
对多元选择的包容: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包容独身、丁克、已婚已育、单亲家庭等多种生活形态。女性主义的核心目标之一是“结束性别主义、性剥削和压迫,促进两性平等”,这本身是为了扩大所有人的选择自由,而非规定所有人都必须走某一条路。那些选择丁克或慎婚的女性,往往是在当前条件下,经过理性权衡后对自己人生负责的表现。这种负责的态度本身,不应被贬低。
解决真问题:与其担忧女权主义“瓦解”传统,不如关注那些迫使许多人(尤其是女性)对婚姻生育望而却步的真问题: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家庭暴力风险、无偿劳动的不平等分配、职场母职惩罚、支持体系的缺失等。通过法律完善(如明确反对家庭暴力、保障女性权益)、观念革新和社会建设来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创造一个让更多人(无论男女)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愿意并能够承担起婚姻和生育责任的环境。
六、这场讨论深刻揭示:当代中国关于女权、婚姻与家庭的困惑,本质是传统伦理(儒家等级制)与现代价值观(个体权利、平等)的激烈碰撞。单纯的女权呐喊或回归传统都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墨学讨论群的讨论,将问题提升到了哲学与伦理层面:我们需要的,或许是一种融合了 墨家“兼爱”的普遍平等观、权利与责任对等的理性精神、以及尊重个体边界与选择的现代意识 的新伦理。这既要求制度保障(如生育福利、性别平等政策),也离不开每个个体——无论男女——在公共与私人领域中,学习如何作为独立、负责、懂得“接受”而非“控制”的平等主体去爱与生活。
最终,如王淳所言,女权与普遍人权的共同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可持续路径。而墨家思想中“为彼犹为己”的兼爱智慧,或许能为在权利时代重建有温度、有边界的人际关系,提供宝贵的思想资源。
(本文前半部分来自墨者对话,后半部分来自ai墨藏大语言模型,图片来自元宝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