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3万,我帮农民工3天要回!”

“您放心,这种案子我们办过几百个,100%胜诉!”

“足不出户,帮您一次性办理离婚手续!”“对方已经转移财产了,再拖您一分钱拿不到!”

“你要不回的钱,我们能帮你要回”

“现在开始,欠钱不还,最快3天就能解决”

“只需3招,帮你追回欠款”……

在多个社交平台上,类似令人心动的话语,让不少正在为欠款难以要回发愁的债权人怦然心动。面对法律咨询在网络直播的种种噱头,有维权需求的当事人往往会掉进他们的陷阱。

一些声称自己因此被骗的投诉,也遍布小红书、黑猫投诉等多个线上平台。这些被投诉的,大多以“法律咨询公司”的名义,向债权人承诺“包胜诉”、“100%追回欠款”,一些债权人因此付出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费用后,最终却发现,不仅之前的欠款未能要回,甚至想要再次联系对方也变得困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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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各类涉法律咨询案件,遇到纠纷才求助法律咨询,没想到受到二次伤害

“您的案子我们已立案受理,您这边需要预交50元案件受理费。”

“我不是已经给你们法院交了1000元了吗,怎么还要交钱。”原来,这位当事人在网上咨询法律时,被诱导收取了高额的“咨询费”,对方声称此外再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通渭县法院陇山法庭在受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多名当事人称在网上咨询律师,被收取高额的“咨询费”。但当这些当事人再次联系这些“律师”后,有的直接失联,有的以“保全”、“仲裁”、“调解”等借口再次加价收取高额的“代理费”,当事人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详细咨询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骗了。

为此,陇山法庭总结了网上法律咨询骗局的主要表现形式,提醒广大当事人维权时谨防上当受骗,遭遇“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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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形式

一、虚假身份与资质欺诈

无证“律师”泛滥:大量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伪装成专业律师,在直播间穿着法官袍样式服装,使用法院背景道具营造权威感。

身份盗用:使用他人律师证号,假冒知名律师或律所名义,甚至出现多个知名同名律所现象,法律咨询公司只能提供非诉讼咨询,冒充律师事务所,可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通过相似装修,共用办公场所等方式误导用户。

二、内容造假与误导宣传

剧本式直播:雇演员按剧本表演虚假案例,常见于离婚,劳务费,民间借贷,部分刑事等案件,制造离奇案情,吸引流量虚假承诺:宣称“包赢官司”“100%胜诉率”“全程代办”“欠款必追回”等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绝对化保证。

夸大专业能力:声称能解决所有法律问题,贬低正规律师,暗示与司法机关有特殊关系。

三、收费陷阱与利益套路

“免费咨询”引流:以“免费评估案件”吸引用户,后续以“材料整理,立案代办”等名目层层收费。

低价揽客高价结算:承诺“600元办案”,实际后续收取出庭费,财产保全费等,总额远超正规律师收费。

虚假“风险代理”:声称 “先办案后付费”,实际要求预付高额“保证金”或“调查费”。

四、模糊概念,使用销售话术

一些法律咨询存在虚假承诺、业务越界、收费失范等问题。“不管个人还是公司,不管过去了多长时间,不管你在哪个城市,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帮你解决经济纠纷。”“后面由我全权负责您的债务问题。”

在一句句的“专业指导”和“承诺”下,哄骗当事人签订了《债务专项线上处理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5000元服务费后,后续又按照公司的要求额外支付了500元“调解”费,直到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与对方沟通开庭事宜时,再次被通知需要律师出庭需要额外再加钱。

“这是另外的价。”“合同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实在不行你找‘服务督查’按合同办走诉讼吧。”在宣传营销环节精心包装,贯彻“三不原则”:不主动自称律师、不否认律师身份、不承诺代理出庭,以模棱两可的话术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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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虚假宣传的不仅有法律公司,还有部分“所”

1月14日,“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名为“为民大主任-某主任”的社交账号上,正在播出一则由AI工具人口播的信息:××传来了一个让你喜笑颜开的好消息,你拿不回的陈年旧账有救了……私信留下你的电话,说一说你的旧账情况,我们来全力助你拿回旧账。

该账号的认证主体为“北京某某(郑州)律师事务所”。记者私信其发送信息后,名为“某主任-某律事务所”的微信号主动添加微信,并自我介绍称,自己是某律事务所的主任,可以帮助债权人走程序。

“能保证要回来(欠款)吗?”记者问。“我们是有把握给你处理好的。”对方回复称,走法律程序是需要花钱的,前期需要支付“案件成本委托金”1400元。

随后,记者与“北京某某(郑州)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别信这个,他冒用我们某某律所的名义,他把我们的印章拿走(抢走)了。”该所合伙人王某某告诉记者。

以上内容综合来自:通渭县法院、第一财经等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