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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乐山夹江县“3元续面”事件,终于有了定性了,事情算是有了一个终态结局了。

面馆涉嫌违反《价格法》 ;依纪依规对涉事民警予以处理;店家私下支付500元补偿金;邢先生将520元捐赠给了公益基金会。

看似多方满意、皆大欢喜的解决了纠纷,但我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一个前人挖坑后人遭殃的开始。

大概20年前的时候,家附近有个早餐面馆,店主是个老婆婆。那时候吃面要是吃不饱,可以直接让婆婆加一些面继续吃。

这应该算是初代版本的“免费加面”了吧?只是那个时候年头久,还没有现在这么丰富华丽的招牌,因此并没有明显的写着“免费加面”的宣传。

由此可见,免费加面的做法并不是什么新出来的事物,而是老早就有了,只是没有像现在这样明显的写在招牌上而已。

但为什么近些年稳定运转的免费加面的做法突然就暴雷了呢?很简单的原因,主要是社会流动加速、商业文明演进与法治意识增强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现象。

以前的免费加面是针对周边熟客老街坊而言的,吃不饱随便加点接着吃,周边老街坊都清楚怎么加。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旅游的兴起,人口流动加速,新来的游客不知道这些内幕,所以加着加着就出问题了。

从街坊邻里的默契,到面对八方游客的明码标价,这背后不仅是生意场景的变化,更是整个社会运行规则从‘人情’向‘契约’的深刻转型。

当流动成为常态,模糊的规则就成了纠纷的温床。

而且这样的招牌一写就是十几二十年,怎么突然今天就违反《价格法》了呢?

这也是随着法治意识的增强,以前的各种招牌漏洞就暴露了出来,自然就会发现有违法的地方了。

是店家故意违法的吗?不见得如此。

很多人说要写清楚加面的规则,能加多少次?能多少人吃?甚至还有“加面”和“续面”含义不同的说法?各种规则的清晰解释得写清楚。

但是说实话,有点想多了。

这些店老板很多都是些上年纪的人,想让他们把广告牌当合同写,那不现实。

首先广告牌就那么大一点,只能写那么点字,不管怎么写规则,只要想钻漏子总能钻到。

其次,就一个做面条的,哪里清楚这里面有什么东西需要写清楚的?又不是专业的法律专家。

河南郑州那个免费加面加到店铺收到数万条差评,然后关闭店铺;夹江县这个免费加面加到赔偿500块,生意一落千丈,显然风险与收益完全不对等。

在社交媒体时代,一次规则不清引发的纠纷,其带来的信誉崩塌和网络暴力的反噬风险,远超一碗面的成本或500元的“私了”费。

因此,与其去研究怎么写规则,还不如将免费加面的招牌抹掉这几个字,直接将风险一锤打死,然后免费加面的服务将会成为一种历史了。

所以,我才说是前人挖坑后人遭殃了,以后想去找个免费加面的面馆估计是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