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虚构股权关联关系、伪造国企投资背景、发布虚假广告,“伪国企”虚假宣传套路令人防不胜防。近期,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宗“伪国企”虚假广告宣传案件。
【基本案情】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健康科技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篇名称为《关于我们》的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药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唯一一家以生命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是国家创新型企业,是中央医药储备单位,是中国和亚洲综合实力和规模领先的综合性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并配有含“国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某健康科技公司”内容的结构图示,该公司确认上述文章是其发布,截至被检查时,该文章发布时长约11个月,点击阅读量3.9万。
经查明,该公司现为法人独资公司,唯一股东为江苏一民营企业,与其所宣传的与国资委控股的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及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持股、控股关系。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给予其立即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和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提示】
本案中,该公司虚构股权关联关系并进行广告宣传,试图“傍国企”“蹭信誉度”,以便在经营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收益。但这种虚假宣传的经营行为,不仅侵犯了普通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还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有关“真国企”的信誉度和企业形象,若不加以遏制,“伪国企”充斥市场则可能导致正常经营秩序被扰乱,最终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长远发展。
为破解假冒登记难题,2024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规定》,同时也加强了企业信息透明度建设,让工商登记、股权关系、实控人信息真正可查、可溯,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造假空间。2024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上线“假冒国企”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对其进行监督举报,对假冒国企的行为形成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营造依法合规、守信经营的营商环境。作为普通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应摒弃“企业身份迷信论”,切勿盲目轻信“国字号企业”和“政府投资背景”等宣传话术,理想思考、谨慎选择;发现相关“假冒国企”的情况积极进行举报监督。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应华 通讯员 刘蔚 谢志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