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肇事逃逸、让助理“顶包”的风波有了结果。

1月30日下午,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详细解答了金晨交通事故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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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显示,当时金晨和经纪人、助理三人租车前往绍兴柯桥古镇游玩,期间未就餐。金晨驾驶汽车因躲避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也就是之前报道所说碰撞警示牌和墙壁),车内三人轻微受伤,金晨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经纪人的陪同下打车离开,由助理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之后助理谎称是驾驶员,之后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没想到这次又被翻出来。

此外对于骗保指控,通报显示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至于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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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发布后,金晨很快发文道歉,除了警方陈述的调查结果外,金晨还在文中表示自己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让助理联系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理赔,车损及相关赔付均由本人承担,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很快就处理好了。

通报和金晨的道歉,表面上看金晨没有什么问题,受伤、送医、手术、主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已经做的很好了。至于“顶包”指控,和金晨无关,是助理自作主张向交警说明自己是驾驶人。但细品这次事件全过程,以下三点,金晨不应该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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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星没有擅自离开的特权,出了交通事故先走算怎么回事?

不是我这个小编没有人情味儿,而实在是警情通报明确写了“轻微受伤”,我不清楚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还要手术,但从金晨当时还能自拍、以及监控显示能在车后摆弄手机来看,显然并无大碍,只是碰撞后伤口有流血。在这样的情况下,金晨完全可以留下来等交警到现场处理后再选择就医。

事故发生时不是交通繁忙时段,车辆碰撞后理应第一时间报警(甚至先于打保险公司电话),这是常识,难道等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都不行吗?就因为自己是明星?

其次,就算擅自离开,也不应该向警方隐瞒事实。

通过双方描述,能明确一个很值得玩味的小细节。金晨在文中写的是“让助理立即联系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理赔”,他让助理联系保险公司,说明第一次报保险的电话也是助理所打,助理虽然后续撤销有所补救,但最开始确实是有骗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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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助理老板,“事发突然、情绪紧张”都不能作为借口,如果真的有法律意识、诚实善良、勇于面对,就算自己不得已的情况下先去医院,也应该交代助理,让他和警方阐述事实,如果警方需要调查,可以到医院找她核实是否有酒驾等情况,而不是默默把真相隐瞒,甚至对警方撒谎!

所以,让助理背锅不对,问题还是出在金晨身上。

第三,金晨自己在文中说“占用社会资源”,你占用的时间可不短啊!前前后后超过24小时,为什么不早点回应、早点道歉、早点解释说明?

金晨明明就是在等警方通报,然后根据通报才来解释,以防自己再次翻车,这是看通报“下菜碟”,是不是还有其他细节隐瞒?到底在逃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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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狗仔曝光,也许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不管是否主观故意,顶包报警、报保险都是既定事实,向警方隐瞒真实驾驶员也是事实,说未就餐,但到底有没有酒驾谁能说得清?希望有关部门能一查到底,明星做出错误示范,理应给予更严厉的处置,这样才真正有警醒作用,否则其他人都有样学样,还不乱套了?

基于以上三点,金晨不该被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