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孙儒婕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李嘉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王卓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付晓龙、王璇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世莹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红敏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安学思、樊琦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付兴驰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冷慧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娟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兰洋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李卓、王腾野、于航、刘继业、单萌萌、盛悦、崔本峻、刘卓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潇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威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洋、刘东林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志强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刘宏业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于晓丽为绥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李征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涛为亚布力人民法院院长;
周再成为鹤北人民法院院长;
颜勇为双桦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成金为双桦人民法院桦南人民法庭庭长;
赵良宇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宏宇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
纪莹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乔琳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昊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加格达奇法庭庭长;
杨宇光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齐睿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邵明浩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月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康迎春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于智洋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秦昌璟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尹鹏凯、郝媛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宇、汤殿民、王野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伟为九三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伟霞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禹珩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玉婷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营东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娟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世莹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卓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安学思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敏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儒婕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良宇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征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洋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东林、周波、刘岱云、董翠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玉彬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宏业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志强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牟飞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晓丽的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金喜东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再成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于潇的亚布力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李树峰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长江的绥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涛的鹤北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石文杰的双桦人民法院桦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涂利辉的沿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鹏跃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职务;
康莉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邵明浩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月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康迎春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文贺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邹丽平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先根的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非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尹鹏凯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