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事情是怎么被曝出来的。
案发是去年2025年3月16日,知情人爆料,金晨所乘坐的车在浙江绍兴柯桥出了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实际开车的人是金晨本人,她的助理徐长青坐在后座。
出事之后,金晨和经纪人先离开了现场,留下助理一个人,去应对交警、处理事故。
后来在事故认定书里,登记的驾驶人,就成了助理徐长青。
到这里为止,事情在程序上看起来是处理完了。
车坏了要修,保险公司肯定要查。
保险公司在调查的时候,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
结果发现监控里的驾驶人,和事故认定书上的人,对不上。
于是,保险公司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交警部门。
记者联系了绍兴柯桥交警柯南中队。
交警的回应很明确:事故确实是去年发生的,网上流传的事故认定书是真的,目前正在调查。
后来又有媒体确认,当地警方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专门查这件事。
那从法律角度,这事儿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第一,可能涉及肇事逃逸
如果调查确认金晨是实际驾驶人,事故发生后,她是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
那在法律上,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轻的情况,是行政处罚,罚款、吊销驾照,甚至拘留。
但如果事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那就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刑期直接是三年以上起步。
第二,顶包涉嫌妨害作证或包庇
如果查实在明明自己开车,却让助理出面承担责任,那顶包这件事,可能涉及妨害作证、包庇等问题。
金晨可能涉嫌《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
助理徐长青若明知真相仍配合顶包,可能构成《刑法》第310条“包庇罪”。
二者均属刑事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第三,涉嫌骗保
由于事故后续涉及保险理赔,若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驾驶人身份、伪造事故责任主体以骗取保险金,则可能触犯《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即使尚未实际获得赔款,只要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即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一旦查实,案件将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介入,不再局限于交通违法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