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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敏锐发现了阮某某家庭的生活困难,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机制。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阮某某家属,详细告知司法救助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耐心指导其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

经审查

阮某某年仅10周岁,受伤后不仅需要长期康复治疗,还面临着高额的医疗费用。其父母均为外来务工人员,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既要承担孩子的治疗开销,还要赡养家中老人,家庭经济本就拮据,而瞿某某拒不认罪也尚未给予任何赔偿,使得阮某某的后续治疗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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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救助机制,确认其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了尽快解决阮某某家庭的燃眉之急,积极与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加快救助审批流程,最终成功为阮某某争取到4万元司法救助金。这笔救助金不仅缓解了阮某某后续治疗的费用压力,也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此外,经报送仓山区委政法委,将阮某某列为“阳光桥”困难青少年群体,联合省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对阮某某进行回访慰问,并联系社区、医疗机构为阮某某提供心理疏导和康复指导服务,持续关注其身体恢复和学业情况,助力孩子早日走出事故阴影,重返校园。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应救尽救”的理念,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度融合,及时为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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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丨吴昌峰 黄亮

素材丨陈彩凤

编辑丨卓盈盈 郑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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