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月28日电 (记者郭莹)失业保险金是社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命钱”。
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期,成都发现骗领失业保险金的案情线索,个别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严重侵蚀基金安全,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为进一步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形成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的高压态势,成都市人社局与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专题部署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围绕案件线索核查、立案打击及追赃挽损等开展工作,通过全链条打击和常态化震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精准筛查、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协同追赃挽损等强力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营造人人遵守社会保险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织密失业保险金使用监管的安全网,切实筑牢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堤坝。
任何实施欺诈骗保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仅面临全额退回资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更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如发现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违法行为的有效线索,请拨打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028-12333进行举报,或前往各区(市)县人社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有效举报,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