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农村人建房是很容易的,只要占用的土地没有争议自己基本上就能占地建房。但是近些年来随着耕地保护日益严格,再加上宅基地“有批无退”,大多数村子已经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分给农民建房用了。而农村每年都有年轻人结婚、分家,符合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条件,却因为没有宅基地而迟迟申请不下来,影响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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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是刚需,耕地保护也是必须要严格执行的,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更是要严格禁止私自占用。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来保障农民的建房需求。比如说要求各地农村每年年初时,要预留一部分的建房用地指标;同时在农村推行宅基地有偿退出,鼓励进城落户的村民有偿将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等等。

最近两年,又有一些地方开始实施“农转用”审批改革,简化“农转用”审批流程。“农专用”即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样农民就能用来建房、建其他设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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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想要建房,就必须要申请先把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而以往这个程序,要经过“乡镇-县-市”三级审核,环节多、材料繁、周期长,有农民整个周期算下来,就需要三四个月。而这只是从提交申请到批准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时间,费心费力费时。

现在“农转用”审批简化,将审批权限从地级市,下放到县、县级市,三级审核变成了“乡镇-县”,整个流程大大简化。在安徽蒙城县,原本需要90天的“农转用”审批,现在流程简化后,农民从提出申请到批准,只需要30天就能完成。当地首批“农转用”申请获批,44亩农用地转为宅基地,9个乡镇165户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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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不是说耕地要严格保护吗,现在怎么又可以申请“农转用”了,这不是占用耕地建房吗?首先要说的是,“农转用”是有严格限制的,并不是谁申请都可以批;其次,一个县里的“农转用”,必须执行“占多少补多少”,占用了多少农业用地,就要从其他方面补充回来,比如开垦新的耕地、有偿退出旧的宅基地等等,保障农田总量的稳定,不会出现耕地越来越少的问题;再有就是,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允许占用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在审批时也会严格审查,“谁审批谁负责”,杜绝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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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保障农民的合法建房需求,不仅不会导致耕地被占用,反而更有利于保护耕地。农民申请宅基地更加容易,就不会再去冒险占用自家耕地去建房了。如此一来,既保障了农民的需求,又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占地,可谓一举两得。

因而,未来农村人建房将会更简单,有建房需求的农村居民,不要再私自占地建房了,去申请“农转用”,建房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