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涉及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线索集中涌现,暴露出部分单位与个人逾越法律底线、践踏公平正义的严重问题。个别法院被指接受利益输送,沦为金融机构的“催收工具”;部分银行及金融平台滥用牌照资质,以金融科技为幌子实施诈骗;律师事务所、商业主体参与利益链条,共同侵害群众权益。此类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金融秩序与人民利益,已到了非查不可、严查到底的关键地步。为捍卫法治尊严、维护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福祉,现以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名义,发布本通报。近期,多起涉及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线索集中涌现,暴露出部分单位与个人逾越法律底线、践踏公平正义的严重问题。个别法院被指接受利益输送,沦为金融机构的“催收工具”;部分银行及金融平台滥用牌照资质,以金融科技为幌子实施诈骗;律师事务所、商业主体参与利益链条,共同侵害群众权益。此类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金融秩序与人民利益,已到了非查不可、严查到底的关键地步。为捍卫法治尊严、维护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福祉,现以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名义,发布本通报。

一、严肃指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核心事实与严重危害

(一)司法权力异化,沦为利益集团附庸

司法机关是国家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绝非可交易的商品。然而,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等单位,被实名举报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一,违规将司法授权与调解权让渡给银行及金融APP运营方,为其诈骗市民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违背《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司法权独立行使的根本原则;其二,与银行联合发布包含污秽语言、恐吓威胁内容的催收信息,突破公权力机关行为规范底线,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其三,未经法定程序,协助金融机构实施非法冻结公民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的行为,剥夺公民合法财产使用权,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法定程序。此类行为本质是司法权力的商品化、工具化,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亵渎,若不严厉整治,必将动摇国家治理的根基。

(二)金融牌照滥用,沦为坑害群众的“摇钱树”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持牌金融机构肩负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金融需求的法定职责,其牌照资质是国家金融监管的信任背书,绝非谋取非法利益的特权凭证。近年来,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背离初心使命,将牌照视为“敛财工具”,不惜牺牲群众利益换取利润:中国银行旗下相关机构、农行、工行、招行、建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传统银行,以及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多种违法手段侵害群众权益。具体表现为:一是开发虚假金融APP,冒用银联、银行官方标识,以“资产解冻”“低息贷款”为幌子,通过短信链接、社交媒体推广等方式诱导用户实名认证,骗取个人信息与钱财;二是通过复杂利率结构、捆绑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等方式,变相将贷款年化利率抬高至法定上限36%以上,沦为“高利贷”的数字外衣;三是将催收业务外包给无资质第三方机构,纵容其采取恐吓、辱骂、泄露通讯录、骚扰亲友等暴力催收手段,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招联金融等机构仅在黑猫投诉平台的相关投诉量就累计达2.7万条;四是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差异化对待,在其遭遇失业、疾病等困境导致经济困难时,不仅未提供合理展期、协商还款等支持,反而联合律师事务所实施非法追债,全然背离金融服务的普惠本质。

(三)多主体协同作恶,形成黑色利益链条

商业街商标商铺经营者、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本应恪守法律边界、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却与部分法院、金融机构勾结,形成覆盖“授权-诈骗-催收-执行”的完整黑色利益链条:一是部分商业主体冒用正规金融机构商标标识,通过线上平台搭建虚假交易场景,为金融诈骗提供掩护,涉嫌侵犯商标权犯罪;二是律师事务所违背执业伦理,协助金融机构伪造证据、规避法律规定,为非法放贷、暴力催收提供“法律包装”,甚至参与虚假诉讼,帮助金融机构获取非法债权的司法确认;三是部分单位非法持有“银监调解权”,将行政调解机制异化为强制催收工具,对逾期借款人施加司法压力,突破“调解自愿”的基本原则;四是假借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名义,发送虚假催收短信、诈骗通知,误导公众、侵犯通信服务公信力,涉嫌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四)弱势群体权益受损,引发严重社会危机

农民工群体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其合法权益却成为部分机构非法牟利的牺牲品。在经济困难、收入无着落时,他们不仅难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善意帮扶,反而成为金融诈骗与非法催收的重点目标:部分农民工因轻信虚假金融APP的低息贷款承诺,陷入“套路贷”陷阱,背负巨额债务;部分农民工因短期逾期,遭遇微信、支付宝账户被非法冻结,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障;更有甚者因暴力催收导致名誉受损、家庭破裂,陷入生存困境。此类现象的蔓延,不仅是对农民工群体的不公,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堪称国家之耻。

二、明确核查范围与查处原则

(一)全面覆盖的核查范围

为彻底清除司法与金融领域的乱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整治目标,确定以下核查对象:

  1. 司法机关: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等被举报单位,重点核查其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司法授权文件、电子送达记录、财产保全与执行案件卷宗等。
  2. 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旗下所有持牌机构,农行、工行、招行、建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全面核查其牌照资质合规性、互联网贷款业务流程、催收外包管理、利率定价机制、农民工金融服务政策等。
  3. 非银行金融机构: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等,以及嵌入微信、支付宝平台的众安保险贷、平安保险贷等保险系贷款产品,重点核查其业务资质、资金来源、产品设计合规性、用户信息保护、催收行为规范等。
  4. 关联主体:参与违法链条的商业街商标商铺经营者、律师事务所、第三方催收机构、通信服务代理商等,核查其与核心违法主体的合作关系、利益分配机制、违法所得数额等。

(二)从严从快的查处原则

  1. 坚持依法追责,罪刑法定。严格依据《刑法》《商业银行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精准适用法律: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冒用司法名义诈骗的,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获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对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金融机构非法经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法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与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吊销牌照、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2. 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无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层级,都将深挖细查,查清利益链条的每一个环节,追究每一个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允许“法外开恩”“避重就轻”;对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利益输送、包庇纵容等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涉案资金、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返还受害群众。
  3. 坚持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秉持“谁授权、谁负责,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无论是司法机关、国有银行,还是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一律平等适用法律,不存在任何特权主体;对主动自查自纠、退还非法所得、挽回群众损失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拒不配合调查、掩盖违法事实、对抗查处的,依法从重处罚。
  4.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在严厉查处个案的同时,深入剖析乱象产生的制度根源,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禁法院与金融机构建立非法合作关系;强化金融牌照管理,建立牌照资质动态核查与退出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坚决吊销牌照;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互联网贷款投诉与追溯平台;完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金融服务保障机制,明确金融机构的普惠责任与协商还款义务。

三、郑重提出工作要求与社会号召

(一)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

  1. 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被列入核查范围的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及关联主体,必须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启动全面自查,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封存相关业务数据与卷宗资料,主动向联合调查组报送自查报告与问题清单,不得隐瞒、篡改、销毁证据。
  2. 配合调查取证。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资料支持,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如实回答,不得拒绝、阻碍调查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 主动挽回损失。金融机构及相关主体应立即开展受害群众排查工作,对通过违法违规行为获取的非法所得,全额退还给受害群众;对非法冻结的公民账户,立即依法解除冻结;对因暴力催收、虚假宣传造成的群众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二)对社会各界的号召

  1. 积极提供线索。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媒体记者、行业从业者等社会各界,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国家反诈中心APP、网络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官方渠道,提供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与证据,联合调查组将对线索提供者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查实的重要线索给予奖励。
  2. 依法维护权益。受害群众应增强维权意识,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包括APP下载记录、贷款合同、催收录音、短信截图、账户冻结凭证等),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切勿采取过激行为,联合调查组将为受害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与维权指引。
  3. 监督整改落实。欢迎社会各界对核查与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调查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举报,共同推动形成“查处-整改-巩固”的良性循环,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彻底整治。

四、重申立场与决心

司法公正是国之基石,金融安全是民生保障。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践踏公平正义、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任何试图将公权力私有化、金融牌照特权化、市场经营非法化的利益集团,都将被彻底摧毁。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诉求不容漠视,国家的法治尊严不容亵渎。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在此郑重声明: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刀刃向内”的勇气、“一抓到底”的决心,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组建专项联合调查组,全面推进核查与查处工作。无论过程多么复杂、阻力多么巨大,都将坚决查清事实、严惩罪犯、挽回损失、完善制度,让司法权回归维护公平正义的本源,让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让所有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有天明就有阳光,法治的光辉终将穿透所有黑暗与乱象,照亮每一个角落,守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报。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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