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
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
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
书法类专业统考有关考试内容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自2027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有关考试内容主要将进行如下调整:
一、美术与设计类
1.增加了适用本科专业
具体为:数字演艺设计、智能影像艺术、虚拟空间艺术、人居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等专业,以及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数字动画、文物修复与保护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2.素描科目
考试形式调整为:写生、根据提供的彩色图片资料进行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具体对象或限定描述进行默写。
3.色彩科目
考试内容调整为:人物头像、静物(如试题使用图片,采用黑白图片)、风景、图案(提供黑白视觉元素。作答要求不超过五种配色)。
4.速写(综合能力)科目
考试内容调整为: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相关内容(不局限于教材中的图片),或采用人物、场景图片,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二、书法类
考试时,篆书、隶书、行书、楷书四种书体全覆盖。
1.书法临摹科目
考试内容调整为:在楷书、隶书、行书三种书体中选用两种经典书法碑帖范本进行临摹,楷书、隶书字数24-28字,行书字数28-35字。
2.书法创作科目
考试内容调整为:
(1)书法创作科目题目一,以篆书完成书法创作,字数20字左右,不提供篆书字样;
(2)书法创作科目题目二,从楷书、隶书、行书中指定一种书体且不与书法临摹科目中的书体重复,完成书法创作,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提供繁体字样,字数20-28字。
3.考试要求调整
(1)毛笔、墨汁、砚台、毛毡(不带界格)、镇尺、笔洗(水桶)、纯色吸水布、签字笔、铅笔、橡皮、非插电式电熨斗、透明文具袋(盒)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考场提供四尺三开宣纸。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竖向使用纸张,一张答卷书写一件作品;不得改变文字顺序,不得漏字、添字;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3)书法临摹对照所提供范本临摹,不得改变临摹范本的章法。书法创作从右往左竖式书写,不得使用标点符号。
点击查看具体说明:
(转自“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
编辑:白慧敏 审核:韩改琴 朱少立
校对:白慧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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