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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以协商民主为主要方式的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十四届市政协以来,提案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提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全国政协和市委、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紧紧把握协商民主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协工作之魂,进一步强化协商意识、培育协商氛围、增强协商能力,着力探索完善提、立、办、督、评“五步法”全流程协商工作机制,让全过程协商成为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创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新时代新征程,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统筹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不断拓展协商方式和平台,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健全提案、调研、考察、会议、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民主监督等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

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商民主、提案工作是内在统一的,共同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理念和目标,根本目的是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协商民主是重要实现形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提案工作是实践载体和抓手,是落实协商民主的具体行动。

以协商民主为主要方式的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本质上是一种有组织、有领导、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民主形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十四届市政协以来,提案委员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进一步强化协商意识、培育协商氛围、增强协商能力,着力探索完善提、立、办、督、评“五步法”全流程协商工作机制,让全过程协商成为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创新做法和成效

(一)大力倡导调查研究,在“调研协商”中确保提案“提得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的重要指示,点明了“准确”“深入”“具体”是提案之魂。我们积极引导提案者坚持“不调研不提提案”,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把“熟、高、准、全、透、实”要求融入调研全程,为提交高质量提案注入源头活水。

聚焦调研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等重点,每年全会前发布重要选题参考、每季度发布调研重点提示,三年来共发布提案参考选题400余个。邀请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提案线索,引导提案者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创建提案“学习知情平台”,发布党政部门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近12万条,为委员酝酿提交高质量提案创造良好条件。

拓展调研平台。依托上海政协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和遍布全市的“政协委员工作站”“界别委员工作室”“联系服务群众联系点”,以及联系界别群众、履职“服务为民”等一系列机制载体,引导委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联系界别群众中收集民情民意、开展提案调研、商研提案建议,确保提案听民声、聚民意。

转化调研成果。引导各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加大集体提案培育力度,及时将调查研究、协商议政等成果转化为高质量集体提案,示范带动整体提案质量提高。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各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累计提交集体提案551件,实现了提交集体提案全覆盖,集体提案数量、质量明显上升。

(二)完善提案审查“三审制”,在“立案协商”中确保提案“立得住”。为认真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的重要指示,我们围绕“精”字做文章,进一步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加大审查力度,不搞凡提必立,切实把选题准、情况明、建议实的提案立起来、交办好。

强化专业协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参加提案委员会的60名政协委员分设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提案审查小组,引导提案委员会委员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立案协商,提高审查专业水平。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作为提案审查专家提供专业咨询,协助做好提案审查。

完善协商程序。健全完善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提案审查小组复审、主任会议定审的提案审查“三审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严格把好提案质量关。规范疑难件处理,围绕对立案与否有异议的疑难件,坚持一案一协商,召开提案定审专题会再研究再协商。对不予立案的提案,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在充分协商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推动提案意见建议的有效转化。

优化协商效能。积极开发“在线审查”“移动审查”,推动实现在线初审、分类、并案、转交等功能,实现审查工作的数字化流转和协同办公。升级迭代“智能查重”功能,高效识别内容重复的提案,助力提升提案质量和审核效率。

(三)落实制度、创新机制,在“办理协商”中确保提案“办得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完善协商工作规则,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我们积极引导各承办单位树立先协商后办理、不协商不办理工作理念,以协商促办理、聚共识、增团结,推动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以示范引领推动提案办理成效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协调办理提案机制和重点提案办理协同推进、提案办理定期分析评估机制,协同推进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协调办理提案工作,进一步彰显了提案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全程协商。推动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必经环节,推动提案办理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从解决具体化问题向解决机制性问题转变。办前,提办双方沟通协商,全面了解提案提出背景,深化提案建议,共商办理思路;办中,提办双方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形式深化协商,推动提案建议办理落实;办后,充分听取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聚焦委员不满意件再协商、再推进。

本届政协以来,办理期限内的立案提案办结率为100%,采纳率为88.62%,满意率为99.25%。

(四)坚持以重点带整体,在“督办协商”中确保提案“督得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我们以制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实施办法为契机,把协商民主贯穿重点提案督办全过程,不断丰富“督”的形式、提升“督”的精度、增强“督”的实效,努力实现“督办一件提案、提高一次认识,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方工作”。

丰富督办协商形式。对标对表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经验做法,形成主席会议成员领衔、视察与调查、办理协商会、走访承办单位、报送重点提案摘报等五种形式协同开展重点提案督办的工作格局。探索开展专委会牵头督办提案,构建起分层次、多样化的督办工作格局。

增强督办协商深度。以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为重点,创新并持续深化“五个一”协商督办方式方法,强调督办过程中应开展1次与提案者的沟通、1次与承办单位的对接、1次实地调研、1次交流座谈和1次办理推进会,切实把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转化好、落实好。

拓宽督办协商渠道。发挥界别委员工作室的独特优势,吸纳更多政协委员和界别群众参与到提案督办中来,推动提案督办更贴近基层、更贴近实际,让提案督办成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过程,成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

(五)构建各方参与的评价新体系,在“评议协商”中确保提案“评得精”。开展各方广泛参与的提案工作评价,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一环。我们探索建立提案评议协商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形成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提案评优协商。强化分级分类评价,在深入协商的基础上,形成6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的提案质量评价标准。坚持开门评优,突出提案质量、办理效果导向,把提案质量的评价权交给承办部门,充分听取政协委员、界别群众意见,每年协商推选年度优秀提案。

开展公众评议协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提案“双公开”机制,推动提案内容和提案答复同步公开,促进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双提升”。引入第三方专家团队,全程跟踪、全面参与重点提案督办过程,聚焦督办所取得的成效开展全面评估,提出完善督办机制、提升办理实效的对策建议。

深化提案成果形成后的再协商。创新举办优秀提案成果分享会,围绕提案延伸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进行再协商,邀请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一起讲述全程协商的心得体会、讲述“共同奔赴”的协商民主故事,进一步放大协商成果和溢出效应,让分享会成为提案者的成果展示会,成为承办单位办理成效的推介会,成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协商新平台。

创新经验和启示

(一)必须坚持党对提案工作的领导。提案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坚持党对提案工作的领导,确保提案工作始终与党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行,确保提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上海市政协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提案工作的行动指南,牢牢把握提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把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原则落实到提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纳入市政协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以政治责任提升协商实效、用政治标准规范协商环节,确保提案工作聚焦“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努力做到党委政府有号召、政协提案有行动,市民百姓有期盼、政协提案有反映。

(二)必须坚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提案工作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方面各环节,形成了民意表达、民意汇集、民意转化的完整闭环,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

上海市政协将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与深化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实践有机融合,探索完善提案工作提、立、办、督、评“五步法”全流程协商工作机制,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提出、立案、办理、督办、反馈等环节,确保各方面诉求和建设性意见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畅所欲言和深入交流,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使提案工作更好地接地气、聚民智、惠民生,才能让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更加符合实际、贴近民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政协提案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三)必须坚持“四个凝聚”。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是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内在要求,是提案工作的价值所在。提案工作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讨论,在多元中寻求共识、在差异中凝聚合力,把社会各界的智慧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

上海市政协始终把“四个凝聚”作为提案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平等协商、有序协商、真诚协商,通过深入细致的协商沟通,努力让提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助推发展,不断增强提案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依托五个提案审查专业小组常态化开展学习调研,组织提办双方在基层深化理解、增进共识。定期举办优秀提案分享会,推动提案选题凝聚人心、协商办理凝聚共识、精准建言凝聚智慧、成果落实凝聚力量。通过讲好提案故事、加强提案公开等多渠道展示提案成效,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力,凝聚社会各界对政协工作的认同与支持。广泛吸收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见,助推集体提案比重逐年上升,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

提案工作过程就是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过程。通过充分协商、平等议事,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不断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增加助力、形成合力。

(四)必须坚持提质增效。提质增效是提案工作服务国家治理的关键抓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提案数量持续增长,社会各界对提案质量与成效的期望也随之提高。“提质”重在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更贴近中心任务、反映群众诉求;“增效”重在优化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成果转化水平。

上海市政协紧紧抓住质量这一核心,一方面,做深调研夯实基础,支持和服务委员知情明政、深入基层调研;另一方面,做实审查、把牢质量,推动提案质量跃升、实效转化。以此为基础,着力推动提案工作持续向质量聚焦、向实效发力,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看“办结率”向看“满意度”转变。

只有坚持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才能推动提案工作向高质量聚焦、向高质量着力,才能让每一份提案成为反映情况准确、分析问题深入、提出建议具体的务实之策,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

(五)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即坚持提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立场和制度规范,彰显提案工作的民主价值。创新,就是与时俱进推进提案工作形式载体、流程机制、技术手段创新,推进提案工作理论、制度、实践创新,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在守正方面,上海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提案工作制度,强化理论武装与分党组建设,确保党建引领业务、保证提案工作正确方向。在创新方面,上海市政协坚持系统观念、通盘考虑,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协调办理提案机制,完善重点提案办理协同推进、提案办理定期分析评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专委会督办提案工作,形成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合力。加强优秀提案推荐等功能开发,推进提案工作全流程网上运行。探索创新提案公开的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提案公开率。

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才能固本强基、行稳致远,才能与时俱进、活力迸发,让提案工作始终保有源头活水、持续焕发生机活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助力。(撰文:上海市政协)

■专家点评

“五步法”全流程协商机制彰显中国式民主创新路径

汪仲启

上海市政协探索完善提案工作提、立、办、督、评“五步法”全流程协商工作机制,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是新时代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探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五步法”全流程协商机制,是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路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在于“全过程”。上海市政协的“五步法”,从“调研协商”确保提案“提得准”,到“立案协商”确保提案“立得住”,再到“办理协商”确保提案“办得好”、“督办协商”确保提案“督得实”、“评议协商”确保提案“评得精”,构建起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闭环体系。在调研环节,委员们深入基层一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让提案沾满泥土的芬芳;在立案环节,“三审制”严格把关,数字化手段赋能增效,让提案质量更有保障;在办理环节,“先协商后办理”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提案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在督办环节,“五个一”工作法精准发力,让提案的价值真正落地;在评议环节,多方参与、开门评优,让提案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这一机制,让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贯穿提案工作始终,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

“五步法”全流程协商机制,凸显了人民政协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功能。在提案提出阶段,通过搭建学习知情平台、拓展调研载体,让不同界别、不同群体的声音充分表达;在提案审查阶段,通过专业小组审议、专家咨询论证,让不同观点碰撞交融;在提案办理阶段,通过办前、办中、办后全程协商,让提办双方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在提案督办阶段,通过主席领衔督办、界别参与监督,让协商式监督更有力度;在提案评议阶段,通过第三方评估、公众参与评价,让协商成果得到检验和升华。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商,不仅有效提升了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在全社会营造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良好氛围,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协在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方面的独特作用。

“五步法”全流程协商机制,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宝贵启示。上海市政协的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提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提案真正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服务民生;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上持续发力;必须坚持提质增效,推动提案工作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面对“十五五”规划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丰富协商形式,拓宽协商渠道,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协商政治和政治协商的广阔天地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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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立、办、督、评,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于颖

本文作者:上海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