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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检察干警在乡镇集会上开展法治宣传。

2025年11月4日,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陕西省岐山县的乡村集市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正在展开。岐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拉起了醒目的横幅,展板上展示的几口普通炒菜锅和菜刀,吸引了众多赶集乡亲的目光。

“乡亲们,可别小看这几口锅,它们背后是一个让咱村不少老人上了当的骗局!”结合刚刚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检察官以案释法,开门见山。他们此次重点宣讲的,正是该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涉案金额近10万元、专门针对农村老人的“诚意金”诈骗案——

“只送不卖”的表演: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厂家搞推广,免费送养生锅!不要钱,就为攒口碑!”2024年下半年的几个月里,这阵热情的吆喝声,打破了岐山县及周边多个乡村平日的宁静。

一辆不起眼的小轿车载着3名看似淳朴的年轻人吴某、王某和陈某,穿梭于乡镇之间。他们专挑老年人群聚集的场所,利用老人信息相对闭塞、注重实惠的特点,精心布置下一个“愿者上钩”的陷阱。

吴某等人从网上低价购得每口成本仅19元的普通锅具,以及每套32元的菜刀。然而,在他们的口中,这些廉价商品被包装成原价698元、具备“神奇养生功效”的“高科技产品”。

随后,骗局进入核心的“诚意金”环节。为让老人们深信不疑,吴某和王某在现场演绎了一出出“苦情戏”:他们一面信誓旦旦地宣称“谁收钱谁是孙子”,一面甚至上演扇自己耳光的极端戏码,以此证明其“只送不卖”的诚意。在极具煽动性的氛围中,二人话锋一转,以“数量有限、防止重复领取”为由,要求有意领取“养生锅”的老人交纳300元“诚意金”,并特意鼓励没带现金的老人回家取钱。

然而,这所谓的“诚意”考验,实则是收网的信号。待老人们交纳现金后,吴某等人并不急于离开,而是以“检查产品质量”为名,引导老人拆阅产品包装。就在老人们注意力被分散的瞬间,负责望风和驾车的陈某早已发动车辆,三人随即携款迅速逃离,等老人们回过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车子绝尘而去。

是销售伪劣产品,还是诈骗

“我交了300元‘诚意金’,锅没拿到,钱也没退,人跑了!”2024年10月,一位老人在子女陪同下到岐山县公安局报案,揭开了这起系列涉老诈骗案的冰山一角。警方初查发现,周边多个村庄均有老人遭遇同类骗局,遂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立案。

面对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被害人分散且记忆模糊等难题,取证成为首要挑战。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卧底”侦查。一天,派出所食堂的一名老年女职工伪装成村民,携带隐蔽设备混入现场,完整记录了诈骗团伙从“免费赠送”的宣讲、扇耳光发誓“退钱”的表演,到最终收钱后趁乱逃离的全过程。

这份关键的证据,为后续定罪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天,在吴某等3人再次现身某村准备故技重施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证,截至案发,3人用这种方式共骗取317名老年人钱款9.75万元。

案件侦破后,如何定性成为关键。岐山县公安局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邀请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介入。

“问题的核心不在于锅和刀值多少钱,而在于老人们为什么会交出这300元。”岐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浠在协作会议上指出,并建议侦查重点应聚焦于犯罪嫌疑人如何虚构“退款”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循着这一指引,公安机关调整方向,采用表格化提纲对分散的317名被害人进行高效取证,并收集了大量未交钱村民的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诈骗话术的一致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以吴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岐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吴某等3人的目的是销售炒菜锅和菜刀,只是在销售方式上过度夸大了锅和刀的功效及价值,因此,本案至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并要求出具伪劣产品的鉴定意见。

“我们坚持认定为诈骗罪。”办案检察官杨浠解释道,“被害人并没有处分钱款的意思,其交钱的目的不是购买商品,而是为了‘免费’获取。犯罪嫌疑人通过精心设计的‘退还诚意金’骗局,非法占有了钱财,锅和刀仅仅是犯罪工具。”

另一个焦点是犯罪金额的认定。辩护人主张应扣除锅、刀的所谓“成本”。对此,检察官明确驳斥:“吴某等3人故意虚构免费赠送的事实,让现场群众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将‘表诚意’的钱交予吴、王两人,其目的是免费领取炒菜锅而非以300元钱购买锅和刀,这是典型的诈骗犯罪。同时,锅和刀均系犯罪工具,不应在诈骗金额中扣除。”

通过多次释法说理,并援引同类判例,这一专业意见最终获得了辩护方的认可。

以案释法,筑牢乡村反诈安全防线

经过多次会见,面对扎实的证据及案发现场录音,吴某等3人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分层处理。鉴于吴某系主谋且有前科,王某作为主要宣讲人作用关键,二人被认定为主犯;而陈某主要负责开车望风,起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

与此同时,办案团队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沟通,阐明积极退赃退赔对量刑的积极影响。最终,3人均表示愿意退赔,赃款9.75万元全部发还给了317名受害老人。

经岐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案件虽已审结,但岐山县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将此类案件的警示宣传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这起锅具诈骗案,被害人群精准、骗术手法典型,极具警示教育意义。”在现场参与普法的杨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对已办结的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库’式的梳理和转化,通过现场宣讲、改编微电影、发放案例彩页等更灵活多样的形式,变‘个案’为‘教材’,让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切实提升农村老年群体识骗、防骗的‘免疫力’。”

“现在村里老人警惕性高了,看见可疑的‘推广’车,都会多问几句,有的还会主动给村委会打电话核实。”一位乡镇干部反馈道。

截至目前,岐山县检察院的“守护养老钱袋子”专项普法活动已覆盖全县大部分乡镇,开展讲座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有效提升了农村老年群体的防范意识,筑牢了乡村反诈的安全防线。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