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政策的落实落地?
1月27日,在人社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翟涛回答了澎湃新闻提出的上述问题。
翟涛表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对已取得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任何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可以免除安全作业等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直接参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或安全技术实操考试。考试流程简化后,劳动者取证将更便捷。
二是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报名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从业人员可通过我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信息,选择相应机构报名。
三是联合开展技能评价。这主要是针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没有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为满足相关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需求而提出的一项举措。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目录,在满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要求前提下,统筹评价资源,探索开展“一试多证”,就是劳动者参加一次考试,可以同时取得两本或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翟涛介绍,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具备从事相应职业(工种)所需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证明,在促进劳动者求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职业技能证书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准入类的,也就是必须持证上岗,主要是焊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目前共有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相关部门组织评价,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另一种是水平评价类的,主要是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对技术技能有一定要求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或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技能人才就业流动性越来越强,同一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面临着所持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障碍的问题,老百姓对此反映比较多。”翟涛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选择覆盖范围广、群众需求迫切的电工和焊工为主要突破口,会同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破除技能人才流通壁垒。”
翟涛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这些政策更有效落实落地,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覆盖范围。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依托我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优化评价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更好促进就业创业。
澎湃新闻记者 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