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张强(右一)在姜堰区法院调研。

“姜堰区法院打造的‘艳雯芳家事驿站’少年家事审判品牌,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入司法全过程,通过专业化的案件审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泰兴市供电公司六级职员张强在调研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时,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给予肯定。

张强表示,近年来,姜堰区法院深入探索未成年人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将情感关怀融入审判实践,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引领家风建设,选择国际家庭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节点,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讲好法治故事,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延伸审判职能,开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多元共治模式,与属地派出所和学校、社区等构建协商联络机制,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张强建议,希望姜堰区法院能够继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放大“艳雯芳家事驿站”品牌效应,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赵璠丨通讯员:赵亚娟 段露露

责任编辑:张悦 |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新媒体见习编辑:王孟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