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换届及委员招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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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学会会员:

为进一步推动航海心理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实践应用与专业交流,加强专委会组织建设,依据《中国航海学会章程》及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即将进行换届工作。现面向全体会员公开招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基本条件

申请担任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须为中国航海学会有效注册会员。若目前非中国航海学会会员,申请加入本专委会即视为同意同步申请成为中国航海学会个人会员。如通过专委会委员资质审核,需按照学会规定程序完成入会注册并履行缴费义务(个人会员会费标准:60元/年;按届缴纳可享受优惠,200元/届)。

(二)航海类院校与航运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在航海心理学、航海教育、海员心理健康、安全行为与管理、人因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技术专长或丰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代表性;

(三)热心学会及专委会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能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四)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其参与专委会工作(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需取得相应的兼职审批文件)。

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主要权利:

  1. 享有专委会委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包含学生会员);

  2. 优先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培训、调研、交流等活动;

  3. 优先获得专委会提供的学术资料、信息服务及业务支持;

  4. 对专委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5. 委员入会后,由中国航海学会发放会员证;

  6. 符合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主要义务:

  1. 遵守学会及专委会章程、制度,执行决议;

  2. 积极参与并支持专委会各项工作,推动航海心理学学科发展;

  3. 任期内(五年),至少参加三次专委会组织的年度工作会议或重要学术活动;

  4. 结合自身专长,承担或参与专委会委托的课题研究、标准制定、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

  5. 按时缴纳中国航海学会会费,维护专委会声誉与团结。

三、委员基本条件

(一)专委会换届筹备工作组将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学科布局、地域分布、单位代表性等因素,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初步建议名单。

(二)初步建议名单将提交至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进行审议。换届大会的正式代表由本届委员和经确认的拟任新一届委员人选组成。大会到会正式代表人数须不少于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提交审议的委员名单等事项,须经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同方为通过。

(三)换届大会审议通过后,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会议决议等文件报中国航海学会审核确认。经学会正式批复后,新一届委员会名单将予以公布。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申请担任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会员,于2026年3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专委会秘书处邮箱:haidaxinli@163.com。

  1. 《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主要学术成果、专业成就或实践贡献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越

电话:0411-84728390/18844106913

附件:《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2026年1月24日

《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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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洋 Chen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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