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2年,汉朝张掖郡的各级官员收到一份特殊的朝廷文书,要求追捕一名叫丽戎的女逃犯。这份文书没有画像,却用近百字描述了她的体貌特征:中等身材、皮肤黄色、头小、黑发、长脸,常皱着眉头,性格孤僻少言。
这份被称为《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的竹简文书,通过边塞各级官署层层流转,从中央直达地方基层,构成了中国早期通缉系统的雏形。
古人没有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技术,却发展出了一套融合基层管理、民间动员和特征识别的多维追捕系统。
在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一个“及”字透露了古人对于追捕的最初理解。这个字的形态展现了一个人从背后伸出手,抓住前面逃跑者的场景,它的本义就是“逮捕”。
汉字的演变
早在周文王时期,已有“有亡,荒阅”的法律规定,要求对逃亡奴隶进行大搜捕。
春秋时期,《墨子·号令》明确规定对捕获犯罪者的人给予奖励。到了秦汉时期,这套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侦查体系。
古代社会对逃犯的追捕,不仅是司法行为,更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根本需求。在一个人口流动性有限、熟人社会为主的农业文明中,任何人脱离原有社群都会引起注意。
唐代开始,“海捕文书”成为通缉逃犯的正式文件。“海捕”意为在全国范围内追捕,这些文书会详细写明逃犯的姓名、年龄、籍贯和体貌特征。
《水浒传》中,鲁智深打死镇关西后,“行开个海捕文书,各处追捉。出赏钱一千贯,写了鲁达的年甲贯址,画了他的模样,到处张挂”。
鲁智深缉捕令
在实际操作中,文字描述往往比像更重要。宋代规定,如果无法立即抓获逃犯,要记录逃亡者的年龄、外貌等可辨别的特征,上报加强查缉。
清代对体貌特征的记录尤其细致,包括有无胡须和痣等细节。康熙年间,刑部尚书杜立德曾通过比对通缉文书上记录的“无须”特征与死者“须长三寸”的矛盾,破获了一起复杂的逃亡案件。
古代通缉系统的核心智慧在于将全民转化为潜在的侦查员。
连坐制度使包庇逃犯变得风险极高。汉朝追捕丽戎时,通缉令明确要求百姓明白“大逆同产当坐”的严重性,并提醒他们自查,以免此人混迹家中而招来祸端。
另一方面,丰厚的赏金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激励。春秋时期,对于能捕获谋反者的民众,奖赏高达“黄金二十斤”。楚平王追捕伍子胥时,悬赏“五万石粮食,并封大夫爵位”。
伍子胥逃亡途中,曾想用价值百金的宝剑酬谢帮助他的渔夫,却被婉拒:“楚平王有令,抓住你的人可获五万石粮食和大夫爵位。我若图赏,岂会帮你?”这个故事既彰显了民间道义,也从侧面反映了悬赏的诱惑力。
在没有照相技术的时代,古人如何识别个体身份?“画影图形”是最直观的方法,但古代画像往往较为抽象。
文字描述体貌特征比画像更可靠。汉朝对丽戎的描述细致到“时常皱着眉头好像心口疼的样子,像是古时效颦的东施”,这种结合外貌与神态特征的描述方式,比简单画像更具辨识度。
更有趣的是,古人已经开始使用类似“生物识别”的技术。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陶片上,刻有工匠的人脸图案,这被认为是早期通过面部特征识别身份的方式。古代文献中也有“物勒工名”的记载,即在产品上刻印工匠名字以便监督。
指纹识别在古代也有应用,犯人在画押时按指印,民间契约中也会用指印代替签名。这些方法构成了古代身份认证的多元系统。
参考来源: 上海法治报, 《古代“抽象”通缉令如何捉拿嫌犯归案》,2025年7月 万方数据,《从秦汉简牍看秦汉时期的刑事侦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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