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16时许,四川绵阳游仙区石马镇,一辆网约车与一辆教练车相撞。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在现场处置时,发现网约车司机罗某口齿不清疑似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6mg/100ml。2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办案程序规定,已将罗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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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带罗某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1月22日16时许,游仙区石马镇中绵路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驾驶人罗某驾驶川BD****0号网约车行经该路段时,与宋某驾驶的川BC***号教练车发生碰撞。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勘测事故现场过程中,现场民警察觉到网约车驾驶人罗某口齿不清、神情异常,疑似存在酒醉驾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对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6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认定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办案程序规定,民警立即将罗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介绍,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双重严惩:一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刑事处罚,且因营运车辆涉及公共安全,会作为从重处罚情节考量;二是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介绍,绵阳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全时段、全区域开展常态化严查整治,无论何种车型、何种场景,一旦查获酒醉驾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杨珒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