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
在得到领导首肯之后,金永丰、解秋生和朴崇襄三人直奔东山分局。而那边也确实已经组建了专案组,同样也只有三名刑警,组长是欧望城,二十七岁,另两个组员不过二十一二岁。双方六人一碰头,立刻坐下来通报案情,分析是否可以并案处理。
东山分局辖区发生的这三起抢劫案的受害人分别是:经营染料的富商钱某、寡居的富婆李某和西医姜某,三人都是在外出归家途中雇三轮车代步,然后就被车夫打劫了。最后一位受害人姜某被抢劫后的境况跟饭馆老板季端方一样,也是让其待在车上别动,然后劫匪就消失了。三位受害人被劫的也是现钞、首饰、手表等,其中李某的损失最为惨重,她的那枚一克拉的白金钻戒也被强盗抢走了。
东山分局领导得知情况之后,于是一面跟公安总队联系要求加强巡逻,一面下令组建专案组。东山分局的专案组连夜侦查,折腾了一上午,除了找到三轮车夫张某外,其他线索一点儿也没弄到手。张某的遭遇跟昨天的黄包车夫刘三儿一样,他是临时离开三轮车去面馆吃饭,就这么短的时间车就丢失了。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就得串案并侦,这首先得确认这两宗系列案件确实是同一人所作。两个专案组于是摊出了各自所获得的调查内容,对照下来,相同点除了上述的犯罪思路、作案手法之外,受害人对于劫匪特征的描述也是基本一致的。
又进行了指纹鉴定。两个专案组都从车上提取到了劫匪的指纹,鉴定比照一下就清楚了。经市公安局的专家进行鉴定,最后确定两宗抢劫系列案确系同一劫匪所作。就这样,两个专案组于是决定串案并侦,正当此时消息传来,广州市公安局决定派员指导专案组侦查抢劫系列案。
合并办案这个决定,是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的陈泊亲自作出的。陈泊,原名卢茂焕,别名布鲁,是资深政治保卫工作专家。早在延安年代,他就担任边区政府保卫处处长,被毛泽东称为“红色福尔摩斯”。1949年6月,中共中央任命陈泊为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社会部长兼省公安厅厅长。陈泊当时组建公安队伍,扫荡残存的武装匪特,打击黑社会势力,使全省的社会治安迅速稳定下来。
同年9月,叶剑英受命出任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兼广东省委书记。其工作重心是准备接管尚在国民党手中的广州。对于广东的社会治安和打击匪盗特工作,叶剑英很欣赏这位“红色福尔摩斯”。于是,便几次致电陈正人,请江西省委“割爱”,让陈泊调到广东,担任广州市公安局长。陈正人拗不过叶剑英的再三要求,只得同意放人。
陈泊在看到当天新出的《敌情简报》,开会时见缝插针浏览后,便得知昨天本市发生的这五起罕见的抢劫案。凭着一个老公安的敏感和经验,陈泊意识到这些系列抢劫案不可小觑,试想:一天之内利用抢劫的黄包车、三轮车连续作案五起,所劫赃款赃物案值合计高达数千万元(数万元),这肯定已经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不安,绝对是一件大案。
而且,此类案犯容易“复制成功”,所以估计接下来还会有同类系列案件发生;如果不及时予以打击,还会引发其他歹徒的仿效,为此陈泊在得知专案组至今未获有效线索,已决定串案并侦的消息后,便从市局指派彭睿绎额祝天照两名刑警指导专案组的工作。
接下来发生的情况表明,陈泊的这个决定具有超前意识,对于防范、侦查工作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时彭睿绎是市局刑侦处的副科长,祝天照是武装便衣队组长,二人来到专案组后,此刻的专案组实际已经变成了市局、分局联合侦查班子。尽管市局没说明这一点,只称彭、祝两人是来“指导”的,而两个分局也没有宣布变更专案组负责人,但所有成员都清楚,专案组的领导就是彭睿绎、祝天照了。
案情分析会上,彭、祝先听两个专案组介绍了案情,然后开始分析。众人七嘴八舌一番讨论后,有着丰富侦查实践经验的彭睿绎提出了一个问题,劫匪是怎样盗窃被其作为作案工具的黄包车、三轮车的?
在此之前,在场的另外七名刑警中没有一个意识到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调查工作的切入点。即失窃的那两辆车子,都是在车夫停车暂时离开时被劫匪趁机下的手。黄包车、三轮车都是这样失窃的。因此就得排除劫匪偶然窃车的可能性,显然,他是先跟踪然后候得了机会才下手行窃的。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黄包车他步行勉强还跟得上,三轮车就难了。所以,劫匪跟踪三轮车时,自己也得动用交通工具,他要么骑自行车,要么也雇了一辆三轮车或者马车,而对于三轮车夫来说,行车时对路人通常是不会注意的,对于自行车、马车、黄包车和三轮车则会不由自主地加以留意,因为这关系到他自己的行车安全,尤其三轮车遭劫前车夫张某拉的最后一宗生意的行车路线中有一段路是只有三米来宽的小街,所以他应当更加留意。
彭睿绎的问题可谓是切中要害, 事不宜迟,尽管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了,但专案组还是派员去找三轮车夫张某了解情况。张某被带到派出所后表示,在他的三轮车被窃前,有一辆比他的车旧些的三轮车一直在他后面七八米处不紧不慢地跟着。这种情况平时经常出现,他就没有在意。
警察就问:那辆三轮车以前你见过吗?
张某脑子慢,面对警方的问询,他回答:车子我记不得是不是见到过,车夫我倒是认识的。警察顿时就急眼了,你为啥不早说。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就去找那个骑三轮的张车夫,张车夫大约有四十多岁,绰号“张疯子”。因为这个人年轻时打架不要命,所以得了这个外号,张疯子告诉警察:傍晚,他确实在张某的三轮车后面跟过一段时间,那个乘客是在东山区义利街那边的“天元茶食店”门口上车的,上车后他问先生你去哪里,那人就说你往前踩就是,张疯子觉得这主儿似乎不善,于是一边行车,一边吹嘘自己学过武术,咏春拳如何了得,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张疯子等等。那人待张疯子说得差不多时,讥讽道:就看你这样子,还练拳呢?要不,把车停下来,咱俩路边玩一把如何?
张疯子的大话被他识破,再也不敢出声。行到前面十字路口,乘客忽然指着一辆载着乘客的三轮车道:“你就跟着那辆车走吧,他停你也停,车钱少不了你的。”
乘客所说的三轮车,就是张某那辆。张疯子于是就在张某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一直到张某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停车。乘客便也让张疯子停车,掏出一把零钱,数也没数就塞到了张疯子手里:“到了,不用找了。”张疯子一见大喜过望,蹬了车子就走。这会儿如若不是刑警来找他,早就把这一幕忘记了。
张疯子停车的地点,距张某的三轮车失窃的那家小面馆不过三十来米。据张某之前的陈述,他把一个乘客送到祈福巷之后,就在附近的一家面馆吃饭,等到吃完饭出来时,停在门口的三轮车已经不见了。如此看来,劫匪把窃来的车作为作案工具是经过考虑的:他之所以窃车而不是劫车,是因为劫车的话,车夫立刻会报案,他往下的活儿干起来就具有一定风险了。至于选择谁的车子下手,那完全是出于一种随机性。
警察又问张疯子,那个乘客是怎么一副模样。张疯子说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穿着一身黑色衣衫,戴了一顶帆布白色太阳帽。
这跟三轮车劫案那三位受害人对于劫匪的描述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抢劫案发生时劫匪戴着草帽是三轮车夫张某的,他进面馆时生怕人家嫌他脏,就把草帽摘下来放在车上了。对于劫匪来说,之前他选择帆布太阳帽作为道具是合适的,因为他当时的身份是乘客,帆布帽子可以折叠,装扮成车夫后往怀里一揣就行了。
未完待续。
我是小编,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