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有望迎来深刻变革。去年年底,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即将迎来系统性修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介绍,针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心机商标”,将加大整治力度,情形严重的将撤销商标。
所谓“心机商标”,是指企业通过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语等巧妙组合,使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成分、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的商标使用方式。从“壹号土”猪肉、“千禾0”酱油到“供港”牛奶、“零蔗糖”冰淇淋,这些看似合规的操作,实则利用信息不对称,模糊了品牌与产品特性的边界。按照新的规定,对这种“心机商标”今后将加大整治力度,严重的将予以撤销。监管立场非常坚定,唯有让“心机商标”的心机白费,才能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既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真正致力于品牌建设的企业扫清障碍。
此外,草案明确规定,针对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将不予注册,以更大力度规制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余件,2024年上半年仍达20.5万件,持续高位运行。这些乱象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蚀了消费者信任,也制约了商标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品牌核心价值功能的发挥。草案提出,对于成为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这一“主动撤销”权,打破了以往依赖他人提出撤销申请的被动局面。监管角色更为积极,有真实使用需求的市场主体也会少一些被“守株待兔”者乱开价的尴尬。
另一方面,商标注册人过度维权、恶意诉讼的现象也引起了立法者的关注。草案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将依法处罚并承担民事责任。这一举措推动商标保护从单纯的权利本位向责权平衡的责任本位回归,有效遏制利用制度漏洞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和滥诉行为,让商标制度真正回归激励创新的本源。
草案还优化了业务流程以便民利企,例如将商标注册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允许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和复审后主动撤回等。这些举措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也体现了对经营主体自主意愿的尊重,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本次修改还强调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比如,将开放“动态标志”(如开机动画、软件动态展示)作为商标注册要素,属实算“高水平”保护,也顺应了数字经济与新业态的发展需求。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得到跨类保护,为我国品牌创新和国际竞争拓展了空间。这些措施体现了我国主动适应国际商业实践惯例、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决心。对于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我国是商标大国,却谈不上是品牌大国、强国。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近5000万件,位居世界第一。将庞大的商标数量转化为高质量的品牌价值,是迈向品牌强国的必由之路。从这个角度去看,商标法的此次系统性修订,其意义远超出知识产权领域本身。从深层次看,此次制度革新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法治举措。通过强化使用、促进退出、保护创新,引导资源向有价值的品牌集聚,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品牌经济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不过,徒法不足以自行,商标制度真正告别“唯数量”“重注册”的旧模式,转向“重使用”“强保护”“善治理”的新范式,还有赖于严谨的法律执行、有效的行业自律、广泛的社会监督以及持续的国际协作。 □路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