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丰某架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某架业”)与安徽湖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引发广泛关注。这场始于2014年的合作,因工程款支付、施工材料返还等问题产生争议,历经近十年诉讼,涉及多份法院判决及强制执行程序,相关争议至今尚未完全平息。
合作起争议,纠纷陷入长期诉讼
2014年10月,丰硕架业与湖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接芜湖赭山春秋商业住宅I标段脚手架材料供应及搭拆工程。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量按单体工程核算、工期及延期付款违约责任等条款。
(分包合同,严先生提供)
然而,工程推进过程中,湖某公司被指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丰某架业无法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双方矛盾逐渐激化。2016年10月,丰某架业向芜湖市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返还施工材料。此后,该案衍生出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一审、二审、再审及强制执行等多个法律程序。
多起案件审理,判决矛盾执行停滞
在2016年一审过程中,法院在认定案涉合同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未按合同中“工程量及工期按单体工程计算”的明确约定进行认定,对湖某公司作出的认定存在差异,对部分条款按自有计算方式处理。庭审中已就丰某架业的施工区域、建筑面积予以查明,而在庭审近一个月后,要求双方对上述事实重新确认,湖某公司在未提交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否认了庭审已查明的事实,后续还补充提交证据推翻了此前认定的相关事实。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法官的介入,导致丰某架业在执行环节实际收款较应收款减少116025.11元。
(一审认定合同有效,严先生提供)
(一审判决书,严先生提供)
2022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并启动再审。再审案件最终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并判令湖某公司支付丰某架业地下室延期工程款1544288.90元。再审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90天工期针对整体地下室还是单个区域双方理解不同,结合实际工期398天的情况,对超出90天的期限对折计算延期工程款。但最终仍未依法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全额支持企业诉求。
(二审判决书,严先生提供)
(再审判决书,严先生提供)
地下室15、16区相关纠纷中,在2017年原一、二审法院已查明并判决地下室15、16区完工,但内支撑钢管及扣件未拆除,但在2021年中院二审判决中,法官引用与案件无关的检测报告认定材料已拆除,直接否定先前法院查明认定的事实,免除湖某公司延期工程款支付义务。同时,法院认可该区域5805.06平方米工程款归属丰某架业,却否认其中2000余平方米对应的施工材料所有权。对于湖某公司占材料不予返还的行为,竟以“材料丢失”为由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无视公安出警记录证明企业因湖某公司阻拦无法运走材料的事实。
(2017年一、二审判决书,严先生提供)
(2021年二审判决书,严先生提供)
强制执行遇阻,企业维权之路漫长
除了诉讼审理中的争议,丰某架业的强制执行申请也遭遇阻碍。丰某架业向镜湖区法院提供了湖某公司以劳务公司名义转移169万元工程款的财产线索,请求法院追回该笔款项时,镜湖区法院以安徽省高院相关协调文件为由,将案件转移至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导致案件长期未立案,执行工作陷入停滞。
丰某架业表示,自2016年起诉以来,湖某公司不仅未足额支付工程款,还强行驱赶现场值班人员,扣留钢管、扣件等施工材料,工程结束后部分材料被变卖,法院判决多年未执行,导致公司共计1000余万元工程款及材料款未能收回。多年来,企业持续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但相关材料多次被转回地方处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争议待解 司法公正引关注
这场持续近十年的纠纷,不仅关乎两家企业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多重法律争议焦点。丰硕架业明确提出四点核心诉求:其一,请求对法院审理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行为开展核查;其二,请求对相关判决予以纠正,依法认定湖滨公司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其三,请求推动相关强制执行案件的落地执行,追回被转移的工程款,并赔偿因施工材料被侵占造成的损失;其四,请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目前,企业仍在等待上级部门的调查结果。丰某架业的十年维权之路能否迎来曙光,相关争议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仍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这场纠纷的最终结果,也将为类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参考,引发社会对司法公正与企业维权环境的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