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交管四大队接“春城好网民”举报称,在云山路与西园北路交叉口附近路段有车辆逆行。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开展核查。
当天早上8点左右,早高峰路上车流如梭,大家都在按序赶路,突然一辆黑色SUV“反其道而行之”,在对向车流中逆行穿梭,其他车辆纷纷避让。
市民:“当时感觉交通有点拥堵,车也多人也多,他为了赶时间还是什么的就从旁边(逆行)转过来。”
市民:“这种很少见,一般很没见过这种情况。”
经交管部门调查确认,当天8点29分,一辆号牌为云AF66**5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行驶至云山路与西园北路交叉口时逆行左转进入西园路。目前,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因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15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3分。
1月22日上午,记者在事发路口观察了近20分钟,即使车流量较大需排队等候,也未见有驾驶员做出逆行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市民:“(逆行)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包括家庭都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你一意孤行不按这个规则去做事,可能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不管是自己也好还是对方也好。”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机动车逆行除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外,如因逆向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逆向行驶者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处罚。
逆向行驶的危害
1、引发交通事故: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降低道路通行效率:逆向行驶的车辆会阻碍其他车辆的通行,容易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3、承担法律责任:因逆向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逆向行驶者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处罚。
敲黑板,划重点啦
逆向行驶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逆行,一次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内容整合自昆明交警
记者:李滨兵 摄像:刘旭峰
编辑:李莹娜
编审:林帅超
终审:李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