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22 日消息,据 GamesRadar+ 报道,英国上诉法院的一项最新判决认定,大型多人在线游戏(MMO)中的金币可被视为“财产”,若偷窃在法律上构成盗窃犯罪。该判决延续了此前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审理 —— 一名游戏开发者被指控通过黑客手段入侵玩家账号,窃取海量游戏金币后,将其兑换为现实货币进行售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6 年 1 月 14 日,波普尔韦尔法官在判决书中开篇即指出:“本案涉及的游戏为《Old School Runescape》(简称 OSRS)”。据悉,涉案人员曾是 OSRS 开发商贾吉克斯公司(Jagex)的一名版主。他被指控“通过黑客攻击及 / 或盗用账号找回团队成员的权限凭证”,非法访问了 68 个不同的玩家账号,随后“盗取这些账号中数千亿枚金币,并通过线下渠道转卖给买家,换取比特币及法定货币”。

贾吉克斯公司参照游戏内“债券”的现实货币定价推算出被盗金币的价值,玩家可使用现实货币购买该类债券,债券既可兑换 OSRS 会员订阅时长,也可直接兑换为游戏金币。经核算,被盗金币总价值达 54.3123 万英镑(IT之家注:现汇率约合 508.3 万元人民币)。

判决指出,游戏债券的存在为金币提供了明确的价值锚点及合法的“现实货币-游戏金币”兑换渠道,这一点对本案至关重要。究其原因,该机制可与 OSRS 中被明令禁止却真实存在的线下金币交易市场形成对比,尽管官方严禁线下交易,但游戏金币“仍频繁在游戏外被买卖流通”。这些因素共同构建了游戏金币对应的现实交易市场,使其具备了真实的货币价值属性。

法院补充道:“案发时,玩家若通过线下渠道购买与一枚 6 英镑官方债券等值的金币,仅需花费约 2.7 英镑。”判决书还饶有趣味地提到,“玩家若想通过完成游戏任务赚取与一枚债券等值的金币,大约需要投入 15 小时的游戏时长。”

从具体指控罪名来看,嫌疑人将盗取的金币兑换为比特币,随后又将比特币转换为法定货币。检方针对三项行为分别提起指控:将游戏金币作为“犯罪所得”兑换比特币、持有该笔非法比特币,以及将比特币转换为法定货币。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游戏金币是否在法律意义上具备“可被盗属性”。辩方的核心论点是:如果游戏金币从法律层面不被认定为财产,那么相关行为就无法构成盗窃罪。

判决书第 18 条载明:“辩方以‘游戏金币不属于《盗窃法》第 4 条所定义的财产范畴’为由,申请驳回全部指控。”

1968 年颁布的《盗窃法》对盗窃罪作出了明确界定:“凡以永久剥夺他人财产为目的,欺诈地侵占他人财产者,即构成盗窃罪;‘窃贼’及‘盗窃’的定义亦依此判定。”而本案所援引的《盗窃法》第 4 条开篇即对“财产”作出定义:“‘财产’包括货币及其他一切动产与不动产,亦涵盖无体财产权及其他无形财产。”

这就引出了本案的法律难题:大型多人在线游戏中的无形数字金币,是否属于可成为盗窃对象的“财产”?此前,一审法官曾作出有利于辩方的判决。上诉法院判决书中提及一审判决时指出:“原审法官认为,游戏金币不具有排他竞争性,其属性更接近于纯信息。”在一审法院援引的部分判例中,此类“纯信息”被界定为一种“知识”,即“仅存在于个人脑海中的事物”,“不具备可被盗属性”。

基于此,一审判决作出如下认定:“即便检方能够证实其指控所依据的全部事实成立,本案当前指控的罪名在法律层面仍无法成立,本院亦不会将案件移交陪审团审理。”

本案判决援引了 2023 年比特币协会 BSV 相关案件的判例,并采用英国法律委员会的术语对“排他竞争性”作出解释:“当某一物品被特定个人或群体使用、消耗时,必然会导致其他个人或群体无法使用、消耗该物品,该物品即具有排他竞争性。”简言之,此物归你所有,他人便无法染指。

本案由波普尔韦尔法官、苏尔法官及梅奥名誉法官共同审理。上诉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示,“恕我不能苟同”原审判决的推理逻辑,认为其“经不住推敲”。

原审判决的第一条理由称:“每一枚金币的属性完全相同,且其供应量是无限的。”但上诉法院反驳指出,物品属性的同质性及供应量的非有限性,并不影响“个人对某一资源的控制会导致他人无法使用、消耗该资源”这一核心判定。法院将游戏金币类比为回形针:“某一制造商生产的回形针规格完全一致,且其产量从理论上而言并无上限,不会被限定在某一具体数值。但每一枚回形针,无疑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原审判决的第二条理由称,“老玩家拥有的游戏财富,并不会阻碍新玩家加入游戏并获取新财富,新玩家无需从老玩家处夺取财富”。上诉法院则驳斥认为,这一论点混淆了概念,其讨论的对象并非“特定玩家已拥有的游戏财富”,而是玩家“未来可能获取的全新资产”。

上诉法院强调,“对《盗窃法》的解释应秉持最大限度的开放性”,并据此认定:“游戏金币显然可成为侵占行为的对象,此类行为会剥夺玩家本应享有的金币所带来的权益。”

法院重申,OSRS 金币“无论是在游戏规则允许范围内用于交换其他游戏道具,还是在规则之外用于兑换现实货币或等值物品,均存在大量自由交易行为”。判决书中还将 OSRS 金币与比特币进行类比,指出“二者固然存在诸多差异”,但核心共性在于:无形的数字货币同样可被认定为财产。

判决书中最具决定性的论述如下:“本案所涉的游戏金币完全符合英国法律委员会设定的财产判定标准。它们并非《牛津大学诉莫斯案》判例所界定的‘纯信息’。尽管其属性依托于计算机软件编码而存在,但这些属性独立于个人意识之外,具备客观实在性。同时,游戏金币具有排他竞争性,当某一玩家在游戏中使用、消耗这些金币时,必然导致其他玩家无法再使用、消耗同一批金币。”

“一旦玩家 A 在游戏中使用并消耗了这批金币,它们便会从游戏中消失,任何其他人都无法再使用;若这批金币被转移至玩家 B 名下,则除玩家 B 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处置。游戏账号的用户名及密码验证机制,恰恰是为了保障这种使用与消耗的排他性。”结合本案中嫌疑人通过盗取账号权限获取并倒卖金币的作案手段,这段关于 OSRS 账号安全机制的论述,尤其是游戏中设置银行密码等安全措施的必要性,显得尤为切中要害。

最终,判决书作出总结性裁定:“《Old School Runescape》游戏中的金币属于财产,可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上诉法院裁定支持检方上诉,这一判决开创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先例 —— 明确了游戏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与价值认定标准,其影响甚至可能延伸至其他数字货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