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近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联合发布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
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以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
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别就相关事项作出安排
详情如下↓↓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
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修改〈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相应条款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的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规则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符合且达到《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和评审认定条件。2025年度的申报对象具体范围为:
1.2023年以来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程序从外省(市、区)引进、博士后出站安置、回国留学人员安置程序到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自费到国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研究取得成果、成为各学科专家的人才。
2.2006年以来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的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必须是引进之前取得),且近3年来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规则
1.往年已参加过申报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2.已经在我省其他引进人才项目中通过财政资金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3.根据《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三)在培养支持期内,不得申报州(市)或行业领域人才计划”的规定,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在培养支持期的人才,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3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报及提交材料。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交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成果证明材料。《申报表》中“主要业绩贡献”栏,请先简要综述申报人员取得的主要业绩,并对自身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水平进行自我评价;再分项简述申报人员主持或参与项目的情况,注明项目等级、金额及获奖情况;最后分项简述发表文章及专著情况,期刊文章注明期刊名称(期数)、影响因子、查引次数;专著注明出版社、出版时间、发行量及是否规划类教材。身份证明材料及成果证明材料应符合《暂行办法》的评审认定条件,并与《申报表》中“主要业绩贡献”栏填报的内容相对应,涉密材料请勿提供。
2.申报单位审核汇总材料。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往年申报本项目、获得我省其他引进人才项目和“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项目的情况,按照申报对象的范围、条件严格把关、审核、推荐;要对申报人员是否享受过单位或相关部门住房扶持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书面说明,若有在省内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情况,由现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原用人单位同时提供相关书面说明;要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组织)部门公章;要核对、梳理申报人填写、提交的主要业绩贡献材料,填写《2025年度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
3.报送材料要求。《申报表》和《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三份(表格请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同时报送电子版。装订成册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成果证明材料一份。电子表格请发至邮箱:ynrcfw@163.com,申报材料请报送至省人才服务中心。
(二)申报流程
1.评审认定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把关、专家评审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省政府审批、次年财政下拨经费的程序进行。
2.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前期受理、审核、内部公示、报送工作,省人才服务中心不单独受理个人送审材料。
3.各州(市)的申报材料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市)财政局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初审,并在《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和“各州(市)财政局审核意见”栏分别签署推荐意见、盖章,统一报送至省人才服务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扩大政策知晓面;要广泛动员,认真摸排,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把控进度,认真组织申报。
(二)认真审核推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做好人员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并对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完善推荐流程,确保推荐质量。
(三)严格责任落实。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必须严格保证申报材料和内容的真实性,对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纳入诚信体系记录。
联系人及电话:高慧慧 0871-63632003
周俊艺 0871-63636036
附件:
1.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
2.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3.2025年度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13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
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修改〈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相应条款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的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规则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符合且达到《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和评审认定条件。2025年度的申报对象具体范围为:
1.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上述企业引进的符合《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规则
1.往年已参加过申报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2.已经在我省其他引进人才项目中通过财政资金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3.根据《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三)在培养支持期内,不得申报州(市)或行业领域人才计划”的规定,已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在培养支持期的人才,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3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报及提交材料。申报人员和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云南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申报企业材料以及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中“主要业绩贡献”栏,请先简要综述申报人员取得的主要业绩,并对其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对企业的贡献进行评价;再依据申报人符合的评审认定条件分项简述其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相关证明材料应符合《暂行办法》的评审认定条件,并与《申报表》中“主要业绩贡献”栏目填报内容相对应,涉密材料请勿提供。
2.审核汇总材料。申报企业和所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往年申报本项目、获得我省其他引进人才项目和“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项目的情况,按照申报对象的范围、条件严格把关、审核、推荐;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报所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审核、汇总填写《2025年度云南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表》和《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三份(表格请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同时报送电子版。装订成册的身份证明材料、申报企业材料以及成果证明材料一份。电子表格请发至邮箱:ynrcfw@163.com,申报材料请报送至省人才服务中心。
(二)申报流程
1.评审认定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用人企业负责审核推荐申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专家评审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省政府审批、次年财政下拨经费的程序进行。
2.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人才服务中心。
3.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方案》,经审批入驻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的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统一由承载园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推荐,并直接报送至省人才服务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扩大政策知晓面;要广泛动员,认真摸排,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把控进度,认真组织申报。
(二)认真审核推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做好人员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推荐流程,并对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必要时可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载园区管委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先期推荐。
(三)严格责任落实。申报企业和所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承载园区管委会必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和内容的真实性。对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纳入诚信体系记录。
联系人及电话:高慧慧 0871-63632003
周俊艺 0871-63636036
附件:
1.云南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
2.云南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材料清单
3.2025年度云南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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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任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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