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付安置项目工程款,13户村民“被贷款”;当地回应:情况较复杂,正设法解决
一方面,安置房已陆续迎来住户入住;另一方面,多名村民却为相关项目背负“被贷款”的状况近达十年之久。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的多位村民反馈,2015年,通渭县寺子川乡人民政府为清偿安置项目的工程款项,协调十三户村民共同办理了总计65万元的贷款。然而,随着项目建设完毕、房屋成功售出,仍有六户村民的贷款未能及时偿还,甚至部分村民已收到银行发出的逾期通知。
村民反映
13套房屋既没有安置也没能出售
13户外村人员被找来“帮忙贷款”
段先生现年64岁,系通渭县寺子川乡中心村村民。据其介绍,2013年,通渭县寺子川乡郑阳村长义社启动安置房项目。至2015年末,该项目基本建设完毕,却遭遇资金难题。
段先生称:“此项目当时交由本地一名叫李某胜的人负责承建。项目建成后,仍有13套房屋既未用于村民安置,也未能成功出售,乡政府因而无法向其支付工程费用。”由于这13套房屋未能售出,资金无法回笼,施工方的工程款亦无法及时结算。
段先生向记者透露:“为解决这一问题,寺子川乡政府领导与李某胜进行协调,找来我们13户外村人员协助办理贷款,每户贷款金额为5万元。”他与李某胜不仅同属一乡,且为旧交。
段先生回忆道:“当时,李某胜与乡政府领导均作出承诺,待工程资金筹集到位,即刻代我们偿还贷款,还保证该笔贷款无需支付利息,让我们无需担忧。”办理贷款时,他们13户人家由乡政府工作人员驾车送至银行。银行柜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他们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于相关文件上签字,配合完成贷款流程。然而,他们并未仔细查看贷款合同具体条款,亦未获取合同原件。
段先生表示:“贷款发放后便直接被转走。我们认为这仅是帮施工方解工程款之困,且有乡政府提供担保,故而从未产生过怀疑。”
贷款逾期
沟通期间时任领导落马
新领导来后一直未解决
一份2015年的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委托贷款协议表明,通渭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段先生作为借款人,通过抵押担保的形式,向受托人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人民币5万元整。借款用途明确为建房,该笔借款的发放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借款期限至2045年到期。借款年利率设定为4.12%,利息按季度进行结算。
另一份“搬迁户花名册”显示,段先生等13位寺子川乡村民均以购房的名义,贷款5万元,共计65万元。
段先生称:“这些材料是在多年之后我们才获取到的。”2015年,他们应寺子川乡政府之需“贷款以偿还工程款”,此后却始终未收到相应款项。
“数年前起,我们陆续收到银行发出的催款短信,被告知该笔贷款已逾期。前往银行查阅原始合同之时,我们才得知这笔贷款需支付利息,且乡政府亦一直未代我们偿还贷款本息。”
鉴于担忧欠款会对自身及家人的征信产生不良影响,段先生等人多次与寺子川乡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商,期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段先生表示:“2020年,此前负责经办我们贷款事宜的乡党委书记落马,此后的领导每次皆以该事务并非其经手为由,拒绝为我们解决问题。”
记者经查询获知,2020年,定西市通渭县寺子川乡原党委书记王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王某某曾于2012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担任寺子川乡党委书记。相关纪检监察通报显示,王某某在实施搬迁项目期间,存在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
最新进展
还有6户村民贷款未结清
当地正全力想办法解决
段先生向记者透露,在过去几年间,他曾多次向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反映此问题。
段先生介绍道:“后来,乡政府作出承诺,待13套安置房售出后,便会将款项偿还给我们。然而,随着这13套房屋陆续被他人办理落户、完成装修并入住,我们的贷款问题却依旧未能得到解决。”据段先生所述,在参与贷款的13户村民中,部分村民已与李某胜私下结清贷款,还有部分村民通过乡政府购买了安置房,以欠款抵扣了房款,目前仍有6户村民的贷款尚未还清。“李某胜在几年前因其他工程纠纷失去联系,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乡政府协助解决问题。”
针对段先生的描述,记者与其他5户中的部分村民取得联系,他们均反馈了相同的情况。“2024年初,在我们多方申诉后,乡政府向每户偿还了1万元本金,随后县里领导承诺在2025年6月前彻底解决此事。但如今半年已过,仍未有任何消息,仅在2025年8月偿还了5000元。”
1月20日,记者与通渭县信访部门前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证实寺子川乡确实存在相关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其在任期间曾对此事进行协调处理,并向上级负责人进行了汇报。由于此事时间跨度较长、情况较为复杂,相关部门正在全力寻求解决方案,目前该问题或由寺子川乡政府牵头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寺子川乡政府,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了解,建议记者向郑阳村包村干部咨询。记者致电该包村干部,对方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了采访。此外,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寺子川乡负责领导,但均未能成功取得联系。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