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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路上车流如梭

大家都在按序赶路

突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反其道而行之”

逆行穿梭在车流中

车主们纷纷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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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交管四大队接“春城好网民”举报称,在云山路与西园北路交叉口附近路段有车辆逆行。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开展核查,确认当天8时29分,一辆号牌为云AF66**5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行驶至该路口时逆行左转进入西园路。

目前,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因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15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3分。

少走几步路

多担几分险

机动车逆向行驶

不仅将自己置于险境

更是把他人的生命安全当成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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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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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其道而行之”

迎面而来的是危险

这样逆行的违法行为

归根结底还是侥幸心理作祟

给自己和他人

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逆向行驶的危害

1、引发交通事故: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降低道路通行效率:逆向行驶的车辆会阻碍其他车辆的通行,容易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3、承担法律责任:因逆向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逆向行驶者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处罚。

敲黑板,划重点啦

逆向行驶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逆行,一次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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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可逆

生命不可逆

尽管有千万种逆行的原因

也请为了安全着想

遵守交通法规

勿做“逆行者”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杨晨

编审:林帅超

终审: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