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十周年之际,北京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北京是其中唯一的直辖市。十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86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856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5件,支持行政机关作为赔偿权利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400件。
十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从最初的四个办案领域到现在的十四个办案领域。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0余万吨,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22家,推动拆除违法建设8.7万平方米,督促收回各类税费、国有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财产损失15.4亿余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137.6亩,督促恢复或修复耕地456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307亩,没收地上建筑物面积2万余平方米,向污染企业和个人追索生态损害赔偿金4.5亿余元。
公益诉讼不局限于一地或一案。北京市检察机关把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各级支持。2019年,支持和配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正式纳入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指标。2020年12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专门就单项检察工作出台指导性文件。2024年3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把北京市检察机关从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以来的工作实践和成功经验上升至制度层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祁治国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重要契机,突出引领公共意识、突出监督公权机关、突出维护公共利益,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构建协同共治的公益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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