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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消费信贷覆盖范围,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推动消费市场回暖。新政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延长政策期限
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覆盖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符合条件的消费贷款。
扩大支持范围
- 新增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持卡人还款压力。
- 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居民在政策期内通过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商品消费、文旅、餐饮、康养、托育等所有领域的消费均可享受贴息,由经办机构审核真实性与合规性。
提高贴息标准
- 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原为500元)。
- 取消借款人累计贴息上限(原为每家机构1000元),仅保留每人每年累计贴息不超过3000元的限额。
增加经办机构类型
将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贴息政策经办范围,扩大服务覆盖面。中央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90%,地方财政承担10%。
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管
- 贴息资金采取“预拨+清算”模式,财政部一季度预拨资金,年末清算。
- 各省级财政部门需按月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协同监督,严防违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