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民航局适航司颁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降落伞系统规范》,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国首个无人机降落伞系统规范。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降落伞系统规范》 由民航局空管办和适航司提出,航科院归口,起 草单位包括 民航管干院、 绍兴市越城区低空发展促进中心、 赛飞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以及 东莞火萤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小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降落伞厂商。该规范 规定了与特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匹配的降落伞系统组成、技术要求和验证方法等内容,适用于微、轻、小、中型无人机降落伞系统的设计、生产、验证测试和运行风险评估工作。
日前,工信部部长李乐成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加速新兴产业“跃升”,实施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打造新动能行动,聚焦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创建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而伴随低空经济发展,国内无人机的商业运行已来到了需要大规模开展关键时期。随着国家低空经济促进政策不断落地,无人机使用领域不断拓展,相关的运营模式不断完善, 社会公众和局方对大规模无人机运行的疑虑主要集中于如何保证使用安全。
据了解,采用降落伞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运行安全水平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 使用降落伞,降低无人机对地面的撞击能量,保障地面人员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已在国际上获得广泛应用。为确保降落伞的使用可靠性和安全性,应对降落伞的设计、 生产和验证测试提出具体要求。
据介绍,在政府相关单位对无人机运行进行监管的过程中, 按照运行种类进行无人机运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不同的监管方式是监管的核心环节。无人机运行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对空中有人机和对地面人员和财产的风险,在按要求分析得出各类风险等级后,找到适用的风险缓解措施对前述风险等级进行降级,从而降低对运行的具体监管要求对无人机运行人来说显得 十分重要。 针对地面风险等级,切实有效且被普遍接受的风险缓解措施主要是降落伞(气垫等其他方式现阶段针对无人机运行适用性较差)。为顺利开展运行风险评估和风险 降级工作,无人机运行领域各参与方迫切需要具备可操作性的无人机用降落伞设计和验证测试标准。
此前,国内的降落伞标准和要求主要适用于有人航空, 包括适用于载人航空器和人员跳伞所用降落伞的标准。无人机运行中,降落伞主要用于最大起飞重量 150 公斤以下的无人机,此前的国际和民航标准中暂时没有相关要求。 此次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降落伞系统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制定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小于等 于 150 公斤的微、轻、小、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用降落伞 系统的设计、生产和验证测试标准。该标准可在保证无人机运行的最低安全水平(包括无人机在人口稠密区运行) 基础上,推动无人机风险评估工作和运行的开展。
此次全新无人机降落伞系统规范的推出,明确了降落伞的最低设计和生产要求,提高国内无人机降落伞产品的使用可靠性和安全性。结合局方各类运行和使用要求,将显著提升国内无人机运行的安全水平,进而提高公众对无人机运行特别是在人口稠密区运行的接受程度,为无人机的大规模使用奠定坚实基础,为低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 护航,产生的社会效益巨大。
此外,据民航局此前披露,根据调研,2024年全国无人机降落伞市场规模大约在 7000 万人民币左右,主要用户是从事商业运行的各类无机运营人、国外无人机用户(国外的无人机降落伞使用要求已部分颁发)和部分国内的无人机个人使用者。而如今,新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降落伞系统规范》将自下月1号投入使用,如后续结合相关运行要求实施,预计无人机降落伞的市场规模将迎来大幅提升。
以下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降落伞系统规范》全文:
规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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