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孙宝震 2026-01-16 10: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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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月16日讯 近日,天津荣康肠衣有限公司因厂界异味监测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被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2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天津荣康肠衣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正在运行。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力鸿集团华能环境监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厂界异味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华能检测(气)20251155号)。根据《检测报告》,该单位厂界臭气浓度为50(无量纲),超过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20(无量纲)的排放限值。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天津荣康肠衣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8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天津荣康肠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关道康,注册资本为11500万日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广海道11号。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日昌贸易株式会社,直接持股比例100%。(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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