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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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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聚会增多

推杯换盏间,请牢记法律红线

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只要触碰 “酒醉驾” 红线

等待你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屡教不改!男子三次涉酒驾驶被查!

1月8日16时31分许,邳州交管大队官湖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神态异常,民警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驾驶人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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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曹某竟是酒驾“惯犯”,此前已两次因涉酒驾驶受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驾驶证也被吊销。然而,两次处罚并未让曹某吸取教训,在重新考取C1驾驶证后,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漠视法律与公共安全。

民警对曹某这种不知悔改、屡次违法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00元,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7天。

酒后夸海口

结果被举报查处

1月11日晚22时许,开发区大队五中队民警执勤时,接到群众来电举报,称在一娱乐场所里,有人自称酒后开车到店。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出警,按照举报人提供的地址将张某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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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最初拒不承认自己酒后驾驶,但经调取路面监控及店门前监控后,面对铁证张某无力辩解,最终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张某带至医院抽血检验。

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3.1mg/100ml血,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张某不仅要被吊销驾驶证,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处不是目的

平安才是初衷

一时的侥幸

与一生的家庭幸福、法律代价相比

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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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

  •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经济成本

  •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公职人员醉驾被“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精神成本

  •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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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徐州交警

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驾驶人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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