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批准,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对政协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办公室原一级调研员葛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葛彤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葛彤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拱墅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葛彤开除党籍处分,由拱墅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拱墅区纪委监委

编辑 陈筱妍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陈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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