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以保护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飞行安全,确保航空器安全有序运行。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系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净空关注区域。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系指以机场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3公里为半径的弧及相邻弧线之间切线围成的区域。
净空保护方面,办法明确了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的活动,包括: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物体,还有使用激光笔照射飞机等。
电磁环境保护方面,办法确定禁止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的活动,包括:存放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金属堆积物,种植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高大植物等。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在接到机场管理机构关于可能影响机场电磁环境活动(包括改变地形地貌)的报告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明干扰源,依法处置,必要时联动省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我市有关部门配合民航山西空管分局依法确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管制空域内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依法向民航山西空管分局提出飞行区域和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向机场管理机构备案飞行计划,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实施飞行活动,飞行全程接受监控。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划定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周边空飘物防治重点区域,依法禁止或限制销售和升放气球,禁止或限制使用祭祀布(幡)进行祭祀活动。(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