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2026年1月12日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永栋的提请,任命:李俊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姚弘韬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淄川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1月12日来源:淄川人大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