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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跨省就业、异地养老、老人随迁等现象已十分普遍。然而,长期以来,医保政策往往受限于地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虽然属于个人所有,却常常因为参保地与居住地分离,不能惠及在异地生活的近亲属。

一个现实是,不少年轻人离开家乡,奔赴外地打拼,看着自己医保账户里有一定结余,却无法直接为老家的父母等亲人分担医疗费用,造成了“想帮帮不上”的尴尬局面。

针对群众跨省共济的迫切需求,如何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政策需要做出回应。另外,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也是一个问题。

过去,部分年轻职工的医保账户沉淀了大量资金,处于“沉睡”状态;而老年人账户资金不足,需求旺盛。如果医保共济跨省“破壁”,能让部分“沉睡”的资金流向最需要的地方,显然有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前期试点省市已开通337个统筹地区实现跨省共济,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全国推广,正是基于试点成效的审慎决策,体现了医保政策制定者“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及对家庭结构变迁和人口流动趋势的精准把握。

与过去的规定相比,新政策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

地域范围实现历史性拓展。从省内共济到跨省共济,看似简单的两个字变化,却意味着医保资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无论是在北京工作的白领,还是在深圳创业的青年,都可以将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老家父母等亲人的医疗费用支出。

适用对象更加精准明确。新政策将共济对象明确界定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覆盖了现代家庭的主要成员关系。同时要求被共济人也必须是基本医保参保对象,确保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管理机制更加灵活便民。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一人可与多人建立共济关系,当医保关系发生变动时自动解除,这些设计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便利性,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操作困难。

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异地务工人员、异地养老老年人、跨地区就读学生、分散居住的家庭成员等群体将是新政的最大受益者。考虑到这些人群规模之大,新政所具有的民生温度不难想象。

另一方面,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也有利于激活沉睡资金和提升使用效率。

而从更宏观的角度观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目前人才和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由于强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可以降低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在异地工作创业。这对促进人口流动和服务无疑也是利好。

当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正趋于完善,随着后续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等费用纳入共济范围,以及“一键绑定全家”等便民措施的推进,我国医保政策的民生价值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