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嫌楼下早市过于喧闹,住在六楼的一名男子竟然多次从自家窗台及楼顶向楼下人流密集的早市扔水泥块。他本想“吓唬一下”对方,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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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广东中山一早市的摊主和顾客们常遭遇莫名的“袭击”。起初是零星的“砰砰”声,而后频率越来越高。人们时常能在摊位旁、道路上发现碎裂的水泥块。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高空抛物。之后,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在葛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他的卧室床底下,发现了四块尚未掷出的水泥块。
到案后,葛某供述了自己的动机:因长期失眠,情绪烦躁,对楼下早市清晨的嘈杂声尤为敏感和不满。为了“吓唬他们,让他们安静点”,他选择了最危险、最错误的方式——将水泥块从高空扔下。他承认自己多次实施该行为,但辩称“没想过真要砸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长期、多次从高空向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抛掷硬物,其行为本身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完全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高空抛物罪。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葛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