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飙车炸街、无证驾驶、悬挂假号牌、翘头炫技、耍帅刺激、超速183.33%。根据媒体报道称,银川市首起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判了”()。但略有些遗憾的是,最终判决结果是什么,猛将兄在诸多的新闻报道中,却难以找到答案。
根据报道显示,一个18岁的小伙子,在下午15时,约了几个好友,从南门广场出发沿南熏东路由东向西行驶。沿途经过银川商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BRT公交车专用车道、银川市第十中学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及公交站点和多个居民小区。
在此期间,这个小伙子追逐飙车、曲折穿插、加速超越公交车,严重影响周围正常行驶的车辆及公共道路交通安全。
相信广大市民朋友们对于飙车炸街的行为早已深恶痛绝,“重罚”“严惩”不绝于耳,有的网友就评论,“应该判上三年”。不过看这些报道,虽然都说“判了”,但最终判了多少,却并没有结果。
猛将兄也查询了相关法条,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刑法对该罪的量刑仅规定了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在外地发生的同类型案件,一般都是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数千元。
所以,猛将兄推测,检察机关并未将判决结果通过媒体告知公众,很可能是因为这个炸街飙车小伙子也是缓刑。
一方面,判决的结果似乎和公众的期待有差距,大家更希望“炸街飙车用重典”;另一方面,可能是缓刑的结果,也的确镇不住那些不顾后果,不顾他人感受,只顾自己快活的“精神小伙们”。
当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中国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无论怎样的判决结果,都不应该以舆论的声浪大小为参考标准。
尤其是,对于一个18岁的小年轻而言,即便是缓刑,那也是他人生道路上难以抹去的永远的污点。
所以我们回头来看,为何人们总是更希望那些触犯了法律法规的人,一定要受到更重的惩罚?
在猛将兄看来,真的是大家饱受其害,却又办法不多。无论是炸街,还是扰民,无论是楼上的吵闹,还是楼下的抱怨,抑或是寂静的深夜中忽然之间出现的二踢脚的巨响,我们总是在忍气吞声按捺愤懑不平中,积攒了足够多的怨气。
如今社会中,为他人着想的善良,这一品质已经越来越稀缺,每个人的悲欢喜怒并不相通。当他人遭遇不幸时,绝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是“幸亏我没遇到”,然后才会有或多或少的同情心。
也正是因为此,当众人普遍遭遇炸街困扰时,大家更希望有相关部门或执法部门,能站出来替自己“出口恶气”。
无论是炸街飙车,还是其他惹人讨厌的行为,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判刑的判刑,只有让他们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真正减少扰民之忧。
当然,司法机关也完全没必要遮遮掩掩不提结果,对于这类“首例案件”,真的是一次绝佳的普法机会啊。
□制作:老彭
□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