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邵恒媛 付智峰
实习生 胡凯悦 李佳煊
菜场门口塞传单,巷中“大师”诊百病?武汉街头接连上演“免费赠药”戏码:几颗药丸下肚,数百元一颗的“仙丹费”和“子女遭灾”的恐吓接踵而至。短短一个月,便有3位老人掉入迷信与健康焦虑织成的陷阱,损失上万元养老钱。近日,经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专盯老人行骗的5人诈骗团伙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2025年3月,初春喧闹的菜场门口,74岁的张婆婆提着菜篮刚刚走出,手中便被塞入几张治疗风湿、腰腿痛等病症的传单。两张操着外地口音的面孔十分热情,声称“特效药酒,免费试用”。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语打出后,瞬间就有多名爹爹和婆婆聚拢在摊位前,被肩周炎困扰多年的张婆婆亦不例外。
“一个瘦高个儿给我们装了一小瓶褐色的药酒试用。”张婆婆回忆,她刚接过瓶子,旁边一人便低声引导:“巷子里坐镇的是我师父,‘苗疆药王’,能断百病。”好奇的张婆婆随即被引入百米外的偏僻巷道,只见身着刺绣马褂的“大师傅”罗某盘坐在地,抬眼便称她“关节肿痛有风湿,血糖偏高略有症状”。见老人目露惊奇,“大师傅”便掏出一把黄色药丸让张婆婆吞服,随后根据具体病症“特配”药酒。
药酒配好,张婆婆接过方要道谢,“大师”脸色陡变:“药酒不收钱,但刚才您吃的药丸是由牛黄麝香、冬虫夏草炼成的灵药,在菩萨灵前供奉过的,一粒500元,您咽了9颗。”张婆婆惊疑:“不是免费吗?而且我哪有那么多钱!”回应她的却是一声冷笑:“你看了病、吃了药、不给钱,家里便会遭到厄运,子女福报尽毁。上月有个赖账的,我捏了她儿子的胳膊,第二天就烂见白骨。”由于害怕灾劫殃及儿女,在团伙成员王某的“护送”下,张婆婆取了钱。“药钱4500元,言语冲撞‘大师’的‘消灾费’1200元,一共给了5700元,都是我的养老钱。”
类似的剧本于十天后再次上演。4月3日,准备去超市购物的宁婆婆同样被“断根药”和“神佛报应”恐吓,害怕家宅不宁的她从ATM机中取出7800元,过程中,王某一直跟随,并警告老人:“今天的事情要埋在心里,泄密会厄运翻倍。”
四天后,83岁的孙婆婆吞下8粒药丸后被索要5600元。当她从家中拿钱下楼时,正巧撞见儿子,“儿子问拿钱做什么,我说买药,他也没多问”。而在楼下等着拿钱的王某早已紧张得汗流浃背,得手后便火速离开。待孙婆婆回家后,家人问清原委,惊觉受骗报警。本案很快告破,诈骗团伙成员5人落网。
经查明,2025年春节刚过,欠债累累的罗某拉上妻子和三名同乡,从外省驱车抵达武汉“搞钱”。罗某自封“苗疆药王”,兜售药丸、药酒;严某在人群中分发传单,物色诈骗对象。王某专职“护送”老人取钱;罗某的妻子詹某负责做饭,偶尔帮忙招揽吆喝。刘某则是这个团伙的司机。
他们清晨出现在菜场、超市,午后便消失于老社区,招揽目标直指基础病缠身的老人,头发花白的、腿脚不利索的、独行的,都是“肥羊”。而价格动辄500、600元一粒的“神药”为市面上常见的跌打损伤丸,由罗某从老家药房购入,460元一盒,每盒50粒;“特效药酒”则是由王某将少量中药掺进白酒,自行勾兑而成,成本低廉,“吃不坏身体,但也治不了病”。
2025年7月,案件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罗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互相纠合、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严某未参与第一次诈骗,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3400元,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19100元,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彭某等5人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分别判处刘某、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年关将至,务必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守护好晚年钱袋平安,切莫给骗子可乘之机。(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