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将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1月8日,记者从被害人亲属处得知,一审检方当庭提供的笔录信息显示,肇事车驾车男子廖某某称,撞车前他和女性朋友孙某某因“鹦鹉何时开始学舌”问题发生争吵,他认为鹦鹉是五六千年前学舌,孙某某认为鹦鹉学舌时间更晚,两人斗嘴后陷入沉默,廖在笔录中称,他生闷气,认为对方在抬杠。
当天堵车,等了好几趟红绿灯,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时,廖某某踩下100%电门,加速至时速超过80公里。据检方当庭提供孙某某笔录内容显示,意识到对方加速过快后,她惊呼并劝阻对方:“我错了,前面有人,慢点慢点”,但廖某某在短暂松开油门后,不知什么原因再次加速,车速飙升至129公里/时,两秒后,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
车祸前一刻,夫妻俩抱着婴儿过马路。网络截图。
此前,两人曾闹过分手。孙某某在笔录内容中称,在谈恋爱之前廖某某“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人”,但谈恋爱之后显露出“大男子主义”的一面,她因受不了而与对方分手,廖某某多次上门求复合。
事发当天,廖某某还吐槽在南昌美容医院的销售工作工资太低,国庆节后要辞职,称“劳动和报酬不匹配”,觉得单位亏欠了他。
车祸后廖某某和车辆被警方控制。网络截图。
2024年10月2日傍晚,20岁男子廖某宇驾驶一辆特斯拉轿车,与同车女友发生口角后,在闹市区限速40km/h的路段,猛踩油门开到129km/h的速度,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避让,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其中包括一名不满周岁的婴儿。
据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5年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华商报综合极目新闻、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此前报道等
值班编辑:王挺
审核:许晖 曾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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