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最早见于官方是在2004年前后。2005年11月,北京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提出将严厉制裁“恶意讨薪”行为。
如此看来,“恶意讨薪”一词由来已久,“恶意讨薪”问题一直是建筑领域开展治理的问题之一。尤其在近几年房在凛冬已至的地产行业,因前几年野蛮生长,导致的坏账、资金链断裂不在少数,这种说好听叫决策失误,说不好听叫步子迈的太大。这种导致的欠薪,其实与恶意欠薪无异。而房地产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则更是恶意欠薪问题的重灾区。
一位名叫李忠宝的人民代表提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观点——“恶意讨薪”
几大房地产企业爆雷,欠债万亿,不知多少人要不到钱。根据网友爆料,“恶意讨薪列入征信”提案者为人大代表李宝忠,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更是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他认为,许多劳动者在讨薪时存在恶意,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有网友查询了李宝忠的身份:他除了是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还兼任河北省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保定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经查,这家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纠纷不少,在企业信用系统上显示,该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数量为“999+”,风险关系数量为“999+”,相关的司法裁判文书多达4457份。
恶意欠薪
2021年初,他被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人信息:倪传奇,身份证号:34120319730916****,住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乌江镇石湖村,电话号码:158****0702)
河北怀来县小辛庄村“兰顿经典”项目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400多万元。
北京河北建设临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198万,材料款312万。
河北怀来县“四和家园”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3669322元,材料款2265222元。
还有2022年1月17日,网民留言称:
唐山市滦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中水管网项目,拖欠多名工人多达27万元工资。
如此计算,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近千万,不知如今是否已经还清?
“恶意”是对人的主观意图的评价,常常与“善意”相对。薪水是劳动者应获得的劳动对价,“讨薪”是讨要应得薪水的客观行为。
那么,将讨薪加以“恶意”的前缀,并提议计入诚信来看,正是欠薪者感受到了讨薪者带来的压迫感,那么,这种压迫感,本应推动还钱行为,而不是被冠以“恶意”。讨薪本身是一种具有正当权利基础、目的正当的行为,换句话说,就是天经地义之事。如果一定要用善与恶来评价,其主观意图也应是善意的,而用“恶意”描述讨薪显然存在悖论。
但是,现实中讨薪往往被认定为“恶意”,这与认识有关,或者说是没有仔细认真正确研读法律规定,只要有人讨薪就是“恶意”,就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就要被拘留,这又显示出基层执法者对法条不熟悉。
作为人民代表,李忠宝应该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而不是资本的利益。如果他真的是代表资本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再称之为人民代表,这样的做法有辱人民代表四个字。为人民代表,李忠宝应该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