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为先

为坚决遏制

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

严守禁燃禁放管控红线

肥东公安以“零容忍” 态度

全面部署、全链打击

从严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

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铁腕整治安全隐患

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5年12月31日凌晨1时许,肥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张集乡张集大街开展日常巡查时,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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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清点核查,货车驾驶员薛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共计412件。随后,薛某被依法传唤至肥东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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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薛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肥东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最近

朋友圈里出现了

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

但你知道吗

这可是违法的

此前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相关案例

1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一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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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从中牟利。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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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获取有人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线索。经调查,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76件。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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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能在网上进行买卖吗?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特别注意

转发售卖烟花爆竹的网络信息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的危险存在于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多个相关环节

春节临近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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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肥东公安、中国应急管理报

►编辑:薛冰清 二审:刘坤 审核:张建新 监制:陈宏云

►邮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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