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董芳芳

黑龙江同江市政府依据废止文件征收百万亩土地13年“地租”的事件,既触碰了法律红线,也寒了农民的心。农民手握法定的《土地证》和《承包经营权证》,明确土地为集体性质且承包期30年不变,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而当地以一份1996年出台 ,2010年废止的文件为依据,将集体土地“变”国有收租,总额高达十几亿元,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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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费解的是,这场持续13年的收费行为,既拿不出省级以上政府的征地批准文件——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表态未批准过相关土地性质变更,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也声称“未制作、保存或获取”土地变更文件。集体土地转国有需经预公告、听证、省级以上审批等严格法定程序,当地跳过所有环节,仅凭废止文件就擅自收费,本质上是对行政程序和农民权益的双重漠视。所谓“边境地区资料保密”的辩解,更难掩程序违法的实质,毕竟土地性质登记本是公开确权的法定事项,何来无正当理由的保密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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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基层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授权,理应用于维护群众权益而非侵犯。事件的解决不能止于“暂停收费”,更需启动全面清查:一是厘清十几亿元资金的去向与用途,向村民公开明细;二是依法纠正土地性质认定的违法操作,恢复农民合法权益;三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法治社会的底线,容不得任何越权妄为的“糊涂操作”。基层政府本应是法治的守护者,绝非规则的破坏者;权力源于人民,更须全心为民。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每一项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审视、群众监督,才能筑牢基层治理的根基。这场持续13年的收费荒诞剧,这本欠着农民的“权益账”,必须有一个清清楚楚、于法有据、彰显公正的交代!